关于组织开展民航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民航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航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民航行业科技专家作用,支撑民航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公开征集民航领域科技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作用
通过充实完善行业科技专家库,构建民航行业科学发展的“智囊团”和“知识库”,凝聚专业技术力量和专家经验,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行业技术研发、大系统集成建设与优化、科学技术路线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推荐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民航全行业,包括民航各级监管管理部门、科研院校所、一线生产运输单位等,均可以限额组织推荐专家。但要求推荐上报的科技专家:
1.热爱科技事业,从事行业科技领域相关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当于高级职称的执业资格证,年龄原则上60周岁以下(博士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
2.近5年主持或参与一定数量的科技项目研发,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行业各级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考虑: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博士生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者。
三、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及基本要求,认真组织,择优限额推荐咨询专家候选人员,从中国民航科技信息网上如实填写并提交《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打印《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表》,经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推荐表原件(推荐表电子版和照片),由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报送至局人事科教司科技处。
后附: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网络技术支持:张圣辉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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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民航局科技咨询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飞行航医领域 机务适航领域 空管领域 机场与电子领域 运输经济领域 航空安全领域 名额总数
民航大学 4 6 6 8 6 5 35
飞行学院 5 3 5 5 5 3 26
干部学院 2 2 2 3 5 3 17
广州高职 1 2 2 3 2 1 11
航科院 4 4 4 4 5 5 26
民航二所 1 2 5 6 2 2 18
航医中心 6 2 1 2 2 2 15
首都机场 3 1 2 6 3 2 17
上海机场 3 1 2 6 3 2 17
广州机场 3 1 2 6 3 2 17
机场建总 2 1 2 6 2 2 15
空管局 5 1 10 5 2 3 26
各管理局 2 2 2 2 2 2 12
国航集团 5 5 2 3 5 5 25
东航集团 5 5 2 3 5 5 25
南航集团 5 5 2 3 5 5 25
海航集团 3 3 2 2 3 3 16
中航信 1 1 1 6 3 1 13
中航材 1 3 1 1 6 1 13
中航油 1 3 1 1 6 1 13
其它各家航空公司 2 2 1 1 2 2 10
注:各单位推荐名额保持总数不变下,各领域之间名额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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