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2-1-23 09:48:50

我国航行委员当选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副主席

在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第189届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我国航行委员台枫当选为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行委员会副主席。
    在此次航行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中,奥地利航行委员克里斯蒂·安施莱弗当选为航委会主席,澳大利亚航委安德鲁·蒂德当选为航行委副主席,任期均为1年。同时,航行委员会任命了下设的程序事务工作组主席、项目成果交付工作组主席及战略评估与规划工作组主席,分别由加拿大航委、美国航委、英国航委担任。
    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是根据1944年签署的芝加哥公约建立的,主要负责对有关的国际民航技术标准和建议措施的制定、修订等工作,是国际民航组织重要的常设机构。航行委员会由各缔约国推荐的具有民航相关行业技术背景的专家组成,经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投票选举产生。目前,航行委员会由包括我国航行委员在内的19名委员组成。
    由航行委员会牵头组织的国际民航组织第12次航行大会将于今年11月召开,此次大会将影响未来10年全球航空业的技术走向与战略布局,对未来航空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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