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对我国民航进行第二轮保安审计
2009-04-10 《中国民航报》 记者杨珍红、陈嘉佳4月7日,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简称“ICAO”)对中国民航第二轮保安审计正式开始。此次审计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在去年7月28日与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签订的航空保安审计谅解备忘录要求进行,至4月14日结束,将对我国民航航空保安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测,重点着眼于国家航空保安监管体系的审计。
当前,国际航空保安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恐怖主义、核生化威胁、无线电干扰等新的非法干扰航空安全手段不断出现,航空保安已成为国际民航界最优先考虑的课题之一。近几年,国际民航组织为加强航空保安采取了一系列重要行动,包括实行普遍航空保安审计计划、附件17以及保安手册的重新修订、航空保安国际公约的现代化等工作,中国民航一直对国际民航组织加强航空保安工作予以积极支持。
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在当天召开的审计前简况会上表示,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来,中国民航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航空保安工作的措施和程序,奥运会结束后,又对这些措施和程序做了系统的归纳和提炼,全面加强航空保安理念体系、法规体系、队伍体系和责任体系的建设。他说,本次国际民航组织的保安审计将是对中国民航航空保安工作的又一次全面的评估和检测,是系统检测航空保安监管系统、提升航空保安质量控制、强化航空保安管理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希望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审计组客观、公正的审计,及时发现航空保安系统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有效提升中国民航的航空保安运行和管理水平。
据悉,民航局高度重视此次审计,专门成立了由李健任组长的迎审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民航相关部门和单位也按照具体的职责分工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为做好审计组对附件9中与航空保安有关内容的审计工作,民航简化手续委员会专门邀请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成员单位对相关的审计点做了准备。3月23日、24日,为更好地配合国际民航组织的保安审计工作,民航局迎审准备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参照审计日程进行了模拟审计。
据悉,航空保安审计是在美国“9·11”事件之后形成的。“9·11”改变了世界航空保安的概念,国际民航组织在2002年决定对所有缔约国的航空保安情况进行保安审计。作为民航大国,我国在2004年5月接受了国际民航组织的第一轮审计,国际民航组织认为我国在航空保安工作法规、措施等绝大多数项目上高于国际通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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