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规定2010年执飞首都机场须用英语通话
2009-06-15 《新京报》为减少因英语通话差错造成的安全隐患,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规定,到2010年5月,各运输航空公司航班在首都机场起飞和降落时,机组飞行员与北京所有管制单位必须用英语进行通话。
由于近年来国际上因为英语无线电通话人为差错所引起的飞行事故、航路冲突及危险接近等问题多次发生,为此,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2008年起凡在国际运行的飞机和直升机上担任机长和副驾驶的,都必须达到ICAO英语无线电通信能力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民航局也于去年推出了中国飞行员英语等级测试系统并规定,2008年5月5日起,各航班在首都机场起飞和降落时,应至少有30%以上的飞行员与北京所有管制单位使用英语进行通话,2010年5月5日将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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