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12月29日报道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是一起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典型案例,是一起作案、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窝案、串案。
敢于碰硬,案情打开突破口
2007年年初,北京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海淀区区长周良洛在海淀土地审批过程中存在重大的受贿嫌疑,涉及多家房地产公司。经纪委调查,一个关键人物浮出水面,这就是周良洛对外称为“表弟”的“发小”王少一。周良洛任海淀区区长后,王少一就将业务从河南发展到北京,成立绿化公司,承接了海淀区多个绿化项目,涉及金额巨大。纪委初步分析,他与周良洛之间可能存在重大经济问题,遂将王少一作为案件的突破口,着手调查。
然而,谈话之后,案件未有突破。
2007年3月23日,按照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和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的指示,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3·23”专案组,着手对王少一进行调查。
首先,周良洛具有较高的文化背景和多年为官的社会经验,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办案人员手中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其次,周良洛与王少一关系亲密。在经济利益上,王少一对周良洛有很强依附性。要王少一背叛两人的攻守同盟,说出对周良洛不利的口供,非常困难。
再次,周良洛对纪委的调查似乎有所警觉,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藏赃款赃物的情况可能已经发生。
更为艰巨的是,海淀区是北京市重要的文化区,对首都的经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如果侦查工作做不好,势必会对海淀区产生负面影响,进而给首都的经济建设造成损害。
事不宜迟,早一刻拿下口供,就多一分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的机会。
专案组立即以涉嫌行贿罪对王少一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通过夜以继日的艰苦工作,专案组终于获取了周良洛伙同其妻鲁小丹收受巨额贿赂的关键证据。
启动一体化侦查机制
对王少一的成功突破,给摧毁周良洛的攻守同盟提供了“炮弹”。在不断出示的证据面前,周良洛开始交代自己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随后,鲁小丹、刘军、戴迪、周海冰、李平等十多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浮出水面。
面对激增的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范围又波及数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地区。而且,在调查中发现,有两名涉案人员已经潜逃。
针对这一情况,主管检察长及时决策,立即启动一体化侦查模式,成立由北京市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反贪局局长亲自挂帅,抽调全市反贪侦查的精锐力量,成立“3·23”专案组,对周良洛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一体化侦查模式,在侦破全案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据此,侦查人员再次对周飞做耐心的工作,最终打消了周飞的顾虑,使其主动认罪,如实供述了行贿的全部过程。同时,周飞还主动要求将赃款从香港汇回境内交给专案组。根据周飞的表现,反贪局批准对周飞立案侦查,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周飞听到对他的处理结果后,愣住了:“没想到你们对我如此宽大,我本来已经做好被带走的准备了,这种处理简直是我没有想到的。”他表示,愿意现身说法。
在北京市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一张无形的大网张开了。经检警双方共同努力,两名在逃人员被抓捕归案。
首先落网的是李平。当时,李平已逃往江苏省南通市。
2007年6月6日,周海冰亦落网。当时,周已进入首都机场候机大厅,准备外逃。
预审之中,拿下“发小”口供
“3·23”专案是一个以行受贿犯罪为主的串案、窝案。查办行受贿案的关键,在于能否突破口供和取得行贿人证言。而纵观全案,嫌疑人心存侥幸,负隅顽抗,预审工作极为艰难。主管检察长召开专案预审工作会议,逐案听取各办案组的汇报,制定预审方案,责令限期突破。
46岁的郑州人王少一,是北京博雅绿茵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于2007年3月23日对其立案侦查后,4月1日,正式对其进行讯问。
王少一是“3·23”专案的突破口,对拿下周良洛至关重要。此前,中央纪委的同志在谈话中未能拿下王的口供,这无形中给检察院办案人员增加了压力。
4月2日,王少一终于放弃抵抗,交代了周良洛与其妻鲁小丹涉嫌受贿的重大线索。
据王少一交代:2003年10月,周良洛告诉王少一有一笔钱要汇到香港,要求以王的名义开设账户,并让其妻鲁小丹与王共赴香港汇丰银行办理了开户手续,开户后该账户卡由鲁小丹掌管。
2006年10月,鲁小丹将中国银行东大桥支行以王少一名义开户的存折和卡交与王少一暂时保管,并嘱咐王以后要是有人问起的话,就说是刘军(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给王少一绿化施工抢工期的工程款(王少一承接了刘军在海淀区开发的稻香湖酒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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