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期网络上有关广西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小姐”的传言(本报曾予报道),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引发误解的有关加盖公章的通知是由于“误操作”造成的。
国际组织帮助发廊防艾
2008年12月16日,一网友披露了一份宜州市疾控中心选送“娱乐场所女性服务员”进行培训的通知,立即成为新闻焦点,“培训小姐”事件迅速在网络上流传开来。
随后,宜州市疾控中心主任廖东明向媒体澄清事情的经过:2008年4月,宜州市疾控中心以“爱心红丝带协会”(社会组织)申请了“广西全球基金第六轮艾滋病项目”。此项目是国际组织援助中国的一个艾滋病预防控制项目,重点是对从事性服务的低档次暗娼进行干预。
2008年10月下旬,广西预防医学会通知,将在南宁举办一期“广西全球基金第六轮艾滋病项目同伴教育员及干预人员经验交流会”,“爱心红丝带协会”项目负责人卢医师接到通知后,立即草拟通知发到20个重点发廊,由业主推荐人员参加培训。
通知起草者忘删揽客内容
卢医师在事后回忆自己草拟通知时的本意:“如何判断客人的消费能力(即有没有钱,有几多钱)”这条,是为了让“小姐”从客人的衣着谈吐上判断客人的身份,从而判断客人是否有过甚至是经常有高危性行为,以更好地进行自我保护;“招揽客人技巧,与客人讨价技巧,性技巧等”这条,是为了教“小姐”巧妙地与客人周旋,以说服客人使用安全套。但他在使用文字进行表述时,鬼使神差地写成了那样……
卢医师把拟好的通知送去给疾控中心副主任韦劲光审阅,韦一看,立即用笔圈走了那两条。没想到,卢医师在打印通知时,却一时疏忽,忘了删掉这两条。随后又送到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盖了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艾滋病防治处副处长陈杰认为:“他们错就错在加盖疾控中心的公章,让本是社会组织的培训有了官方色彩。”
防艾宣传缺乏理解
在承认做法欠妥的同时,宜州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让他们难堪的不是这条热点新闻,而是长期以来艾滋病宣传工作处于缺乏理解、遭人误解的窘境,去娱乐场所宣传防艾知识,无论是经理还是“小姐”都会质问“你们这不是诬赖我们是卖淫嫖娼嘛”“这不是说我们在违法嘛”。此外,一些人甚至将疾控部门宣传防艾视同鼓励卖淫嫖娼,也使防艾宣传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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