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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机场查获“钢笔刀” 当事人被移交公安机关 [打印本页]

作者: 帅哥    时间: 2009-2-12 21:03:47     标题: 机场查获“钢笔刀” 当事人被移交公安机关

  外形像钢笔,里面确是利刀。今(12)日,记者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获悉,一旅客携带此类钢笔刀乘机前往深圳,不料其“利器”没有瞒过安检,被当场收缴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昨日17时40分,旅客黄某欲乘坐3U8787航班前往深圳,在进行X光机检查时,被工作人员发现一行李中有类似刀具的物品。经开包检查,从行李夹层内查出钢笔刀一把,刃长约7cm。这种笔式刀外形与普通钢笔极其相似,但当打开笔的另一头却是锋利的刀刃,隐蔽性极强。随后黄某被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有关规定,凡属于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一律不能携带或者托运,一经发现将没收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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