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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帅哥    时间: 2009-2-14 07:37:25     标题: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

(一)"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的割死.

凌迟的方法是用极其锋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让全身没有一点完好的皮肤

然后割掉生殖器官,挖出内脏使其毙命.人死后连骨头也要被切碎.

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

(二)"车裂"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马分尸

该刑最初是以牛拉车分尸的.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成五块.

古代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说,所以受此刑的人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是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三)"宫刑"所惩治的对象起初主要是男女之间的淫罪,后来逐渐演变为减死之刑与免死之刑。

宫刑通常分两步: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第二步是割阴茎。阴茎割除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另一个猪苦胆劈开,呈蝴蝶状地敷在创口上。也有的是用栓状白蜡针插入尿道,并用冷水浸湿的纸张,将伤口覆盖包扎。

(四)"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一般说是把膝盖骨削掉.

为了防止奴才、下人逃跑,把他的左腿砍掉了,叫他永世为自己看门。

(五)"斩首"顾名思义就是砍头,这谁都知道.找了几张图片

比较有意思的是,古代斩首都是午时三刻进行

因为午时三刻,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中国古代人们迷信的看法,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以及和他被处死有关联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现。另一层意思。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原来杀人也需要职业道德的.)





(六)"腰斩"

腰斩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想象下前后半段扭来扭去的情景..啊,,难受.)




(七)"绞杀"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八)"梳洗"听着就很奇怪,查下,原来如此.

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 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 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 ,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想一下就好恐怖)

据说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变态!

(九)"烹煮"即"请君入瓮",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

据说古代不仅"烹煮"还有"油炸",自己想象吧...

(十)"剥皮"

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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