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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星获“利好”裁定 或有国内航空公司参与 [打印本页]

作者: 帅哥    时间: 2009-8-25 11:30:12     标题: 东星获“利好”裁定 或有国内航空公司参与

2009-08-24 网易财经 曹玲丽
  今天(24日)下午,东星集团副总裁赵长兵致电网易财经,称湖北省高级人民院要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立案,驳回了后者之前“不予受理重整”的裁定。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财务和法律事务负责人表示,湖北省高院一位法官,也是破产专家提出的“杯子是零”的理论,消除了湖北省政府高层认为“负债太多”的疑虑,从某种程度上促成了这一“利好”裁定。
  “之前市领导、省领导都被58亿的申报债权吓住了,认为东星航空已经没有办法重整。”该人士向网易财经解释了高院这位法官的“杯子是零”理论:该法官认为,《破产法》和《公司法》必须配套使用,按照《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其债务负责”,一个破产企业重整时,要先资产、负债“归零”,战略投资人只需要提供把公司运营起来的资金,并和原股东、债权人按比例享有新公司股份,而不需继续在日后经营中进一步偿还原有债务。

4:3:3持股或有国内航空公司进入

  这为负责人向网易财经介绍说,初步测算东星航空重新运营的资金为1.2亿,其中6000万飞机租赁预付款和租金,3000万流动资金,3000万复飞其他费用。一旦重新运营,可以盘活的东星航空原有无形资产约3亿元。
  对于倍受关注的新东星的股份,这位负责人表示,战略投资人、原股东和债权人的比例应该是4:3:3。“我们和所有的债权人沟通了,目前55%的债权人所持78%的债权愿意债转股。由于优先债权是现金偿还,一般债权可能实物偿还,其余不愿意转股的债权人可能获得公司现有一处房产、航材以及机器、车辆等资产,实物价值不确定,估计其最终的清偿率在5%到10%。”他表示。
  该人士还透露说,“在和几家国内航空公司接触”,如果成行,那么飞机租赁、飞行员缺口将由航空公司接盘人负责,起飞所需现金可能更少。
  在获得“重新立案”裁定几乎同时,武汉中院听证通知书已经抵达东星集团:明天上午9点参加听证会,下午裁定。该人士称明天的裁定可能只是“能不能重整”的问题,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包括引入哪些战略投资人、资金多少、股权如何分配,都应该由债权人会议通过。虽然湖北高院驳回了除信中利之外的7个重整方案,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无缘投资。

中院火速听证多方相关人不知情

  为何只有信中利的重整方案获得通过?其他七家债权人提出的问题在哪里?各方当事人还没有得到确切答案。
  最有可能参与重整的信中利集团董事长汪潮涌一边“翘首以待”(汪潮涌语),一边在武汉考察东星集团资产,接触武汉市相关部门。他听到这个消息时非常惊讶,称丝毫不知情,“要问问在公司的同事。”
  而湖北高院的裁决中,只有汪潮涌的重整方案通过,其余七家,包括中航油和宇界实业的方案均被驳回。参与明天听证的也就是东星集团和信中利两家。作为参与者,汪潮涌在会议召开还有十几个小时时还不知道这个会议。
  而作为破产管理人之一的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杰听完也说:“不知道这回事。”
  除了这两位身在武汉的相关人,驻地在北京的中航油代理律师尹正友也非常惊讶,称自己不仅没有收到书面文件,而且不知道任何消息。“裁定通过快递送达北京也得一天时间,这么快开会不可能吧?”尹正友说。
  这条消息在东星集团内部炸开了锅。“今天一天所有人都在忙乱,四处打听消息,回复不停打进来询问情况的记者,最重要的是要准备明天会议,时间哪里来得及!”
  在赵长兵看来,如此快的速度是个不好的征兆:“连准备材料、和投资伙伴商量的时间都不给,估计管理人的态度还是很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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