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声援”央企
此前有媒体报道,6家大型外资银行和投行8月下旬收到来自国资委的一封法律函。该函称,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不排除金融衍生产品有欺诈性质
有分析指出,目前处于调查阶段的企业应以几大航空公司为主。不合法可以不付款
“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对一的,是投行分散风险的一种行为,国资委和企业如果要进行法律诉讼,首先要了解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和欺诈性的内容。如是否揭示风险、风险与收益是否对等、复杂产品之间的关系为何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证券报专家委员会委员常清指出,“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条款,企业完全可以不付款。”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