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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省保监局通报首批符合售航意险保险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帅哥    时间: 2009-9-9 20:32:20     标题: 云南省保监局通报首批符合售航意险保险机构

2009-09-09 《生活新报》 记者史惠芳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为此,云南省保监局决定以整顿和规范航意险市场为突破口,推进云南省意外险改革。昨(8)日,云南省保监局通报了首批符合售卖航意险的保险机构名单,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时注意辨别真假。
  据云南省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樊青介绍,航意险是专门针对旅客在航程中的人身意外事故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期限从被保险旅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为止。航意险替代产品是指含有航空意外责任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产品。
  根据云南省保监局完成的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和保险机构的实地验收,除了在滇26家保险公司获准经营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外,符合销售航意险的保险中介机构只有五家,分别是云南邮政代理公司、云南同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天恒航空客货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博大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云南渝洲经贸有限公司。
  樊青提醒消费者,乘客在购买时需认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特征。首先,应当直接通过各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点或云南省保监局公布的保险中介机构购买航意险,云南保监局将定期公布具有销售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且各保险公司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保单都会采取防伪措施,在购买时要注意防伪标志,并查看保单上印有的该保险公司客服电话,通过拨打该电话查询保单的真伪和有效状态,以防买到假保单,损害自己的利益。
  另外,由于以手工出单方式销售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隐含较大风险,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手工签发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保单。如果是异地保险公司签发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保单,千万不要购买,因为云南省辖区禁止销售异地保险公司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以免上当受骗或发生理赔纠纷。
  如发现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非法销售“假保单”等涉嫌违法的行为和线索,请及时向云南保监局举报。举报电话:0871-316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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