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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航局改革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航空    时间: 2010-2-4 12:10:17     标题: 民航局改革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管理办法

2010-02-04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为进一步做好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在国内航线航班管理中进一步实行“简政放权、分级管理、职责下沉、重在监管”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为航空公司创造宽松的市场经营环境,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管理的办法》。
  根据新办法,在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管理方面,民航局及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将进一步实施分类和分级管理。
  所谓分类管理,即涉及北京、上海(虹桥/浦东)、广州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为核准/登记管理;其他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为登记管理;货运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为登记管理。
  所谓分级管理,即民航局负责对涉及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大城市四个机场区际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实施核准管理,但对主运营基地设在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航空公司除三大城市四个机场间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实施核准管理外,其他机场往返三大城市四个机场区际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实施登记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一是负责对涉及三大城市四个机场区内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实施核准管理,但对主运营基地设在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航空公司涉及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区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实施登记管理;二是除继续负责辖区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登记管理外,同时负责始发的区际(含经停)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登记管理。
  货运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根据类别分别由民航局或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登记管理。加班、包机和航线航班调整的管理遵循以上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管理的办法》的要求,民航局已制定了2010年夏秋航季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规则,今后,民航局将对每个航季制定统一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规则,明确基本原则、调控措施、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民航地区管理局按民航局制定的评审规则对区际航线航班进行许可,依照评审规则制定区内航线航班许可和航班评审实施办法并提前报民航局备案。从2010年夏秋航季开始,民航局将不再召开每个航季航班协调会议,航空公司实行网上申请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实行网上许可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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