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降低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并降低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
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基准油价100元,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818元,这比调整前的收取率降低了3.1%。调整后的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执行时间自2010年4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综合考虑上季度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情况,2010年第二季度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取整为每吨5200元,较上季度每吨降低10元。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