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ffice |
总则 |
ffice:smarttags" /> |
应用范围 |
|
本章航空器机坪操作,作为保障安全和提高效率的一般准则,详细说明了航空器机坪操作的标准程序。应用于停机坪操作和停机坪安全的基本规则、地面支持设备的操作规则、货舱装卸的基本规则和安全预防措施、飞机地面勤务操作与监控、飞机客舱清洁标准程序等。 |
|
注:本手册使用“航空器”与“飞机”词语的涵义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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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原则 |
|
停机坪操作和停机坪安全的基本规则,以及停机坪区域操作的个别的特殊规定,由机场当局另外的手册提供。地面支持设备的操作规则由机场当局的说明手册提供。国外机场的地区性的机场操作规则优先于本章所提供的规定。如果本章提供的规定和政府的规定,或是机场当局的规定不一致时,政府的规定,或机场当局的规定优先于本章所提供的规定。但是,本章所提供的涉及机型的特别操作规定除外。 |
ffice:smarttags" /> |
引用文件 |
|
国际航协《机场操作手册》(IATA:AHM=Airport Handling Manual); |
|
中国民航《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的停放与系留》、《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勤务车辆接近民用航空器的规则》等; |
|
《飞机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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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
受限制的区域 |
|
停机坪操作区域由机场当局划定。 |
|
设备活动的限制区域 |
|
设定警告区域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到达/离港的航空器周围安全工作。 |
|
地面支持设备定位和撤离航空器 |
定位:给航空器定位并连接好地面支持设备。撤离:把地面支持设备从航空器撤离。ffice |
车辆 |
一般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
12.2ffice |
停机坪区域操作 |
ffice:smarttags" /> |
停机坪区域操作概要 |
|
停机坪区域操作对人员的一般规定 |
1) |
注意移动的车辆和移动的飞机,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不要上下车。 |
2) |
人员绝对不能在螺旋桨下面。 |
3)ffice |
在廊桥移动的时候,人员不能在廊桥下行走,不能在廊桥里的通道和廊桥内部的梯子上行走,固定的廊桥可以除外。 |
4) |
人员不能进入升起的车辆下面,例如装货机、食品车等。如果需要进入升起的车辆下面进行维修工作,应该使用安全设备,防止发生意外。 |
5)ffice |
人员不应穿用铆钉钉牢的鞋子,防止产生火花。 |
6) |
人员应远离飞机发动机进气和排气的危险区域,参考本章12.6附作业图表ffice:smarttags" /> |
7) |
除非机场当局批准同意,否则人员不能在机坪上骑自行车。 |
8) |
当下雨或下雪的时候,注意光滑的停机坪表面,接近车辆时要特别注意。 |
9)ffice |
停机坪的表面应保持整洁,不要任何放松动的设备或其它物体,防止损坏航空器或发动机。 |
10) |
在停机坪上发生液体溢,例如燃油、滑油、液压油等液体,必须马上报告和马上对该区域进行清洁。 |
11) |
哪怕是航空器发生最轻微的擦伤或凹坑,都要马上报告给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评估。 |
12) |
停机坪上发生的事件和事故应根据机场操作手册报告。 |
ffice:smarttags" /> |
停机坪区域的车辆操作 |
1) |
移动 |
(1) |
航空器和行人总是有优先通行权,车辆不应横穿正在滑行的航空器,或横穿正在上客和正在下客的航空器。 |
(2) |
原则上,车辆应按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
(3) |
在下列地点,车辆应停止一会(观察并确认安全后再通过):①在横穿跑道之前;②在横穿滑行道之前;③在越过人行横道之前;④有“停止”标志的地方。 |
(4)ffice |
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应打开前车灯,使用近光灯。停车时前大灯应关掉。 |
(5) |
车辆应服从航空器指挥人员和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 |
(6) |
车辆不应妨碍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的通行。 |
(7) |
人员不应试图跳上或跳下正在行驶的车辆。 |
(8) |
人员不能乘坐在拖斗、平板车和叉式升降机的叉子上。 |
(9) |
除非安全设备已经装备好,否则人员不能乘坐平台式的行李车。 |
(10)ffice |
不能使用的设备应挂上“不能使用”的标签,并马上送往维修部门。 |
(11) |
在移动地面支持设备前,绕设备走一圈检查和确认没有人员和物体在盲区。在设备移动之前,设备上的软管和电缆必须安全可靠的收好。 |
(12) |
移动设备从廊桥底下通过的时候,应注意设备的最大高度。 |
(13) |
应该遵守机场当局的限速规定。 |
2)ffice |
车辆的操作——在飞机附近 |
(1) |
车辆不能横穿正在上客和正在下客的客机。 |
(2) |
除非车辆是航空器出港需要,否则在发动机启动和发动机运转时,航空器前方和后方的车辆不能开动。 |
(3) |
除非时航空器操作的需要,否则不应在航空器下面操作车辆。 |
(4) |
当车辆倒车靠近航空器的时候,必须有人引导。 |
(5) |
机动车辆停好后,应关掉发动机(除非它用于操作),设置停留刹车和挡好轮挡。如果车辆装有稳定装置或承力支架,操作员可以放出稳定装置或承力支架,当稳定装置或承力支架放出时,可以不用挡轮挡。 |
(6) ffice |
非机动车辆(未连接牵引车)停好后,应设置停留刹车和挡好轮挡。 |
(7) |
在航空器勤务期间,当停放车辆时,不能阻塞其他车辆的通行。 |
(8) |
当车辆从行车道进入停机坪时应该注意安全,当车辆从停机坪进入行车道时,如果视野受到限制应停止一会(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
3)ffice |
车辆的操作——在活动的飞机附近 |
(1) |
车辆不能在活动的飞机前方停留或停放。 |
(2) |
正在滑行的飞机总是有优先通行权,如果活动的飞机接近于车辆,车辆应该停下,车辆不能阻塞正在滑行的飞机。 |
(3) |
车辆不能用前大灯的远光灯向着正在滑行的飞机照射。 |
4)ffice |
平板车的牵引 |
(1) |
在牵引之前,应该检查装载情况和牵引车和平板车之间的连接销。 |
(2) |
平板车一次能牵引的最大数量由机场当局规定。 |
5) |
停放——在停放的航空器的外侧区域 |
(1) |
车辆的停放由机场当局批准。 |
(2) |
在航班执行期间,不再需要车辆而且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当车辆不运行的时候,车辆的启动钥匙应该放在办公室里,车门应该锁上。 |
(3) |
机动车辆停好后,应关掉发动机,设置停留刹车和挡好轮挡。 |
(4) |
非机动车辆(未连接牵引车)停好后,应设置停留刹车和挡好轮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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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支持设备(GSE)定位和撤离航空器 |
1) |
准备定位 |
(1) |
在航空器到达之前,廊桥应置于全收起位。 |
(2) |
在航空器到达之前,停机坪上的设备应放在设备限制线后面,并设置好停留刹车。详细参见本章12.6附作业图表 |
2) |
开始定位地面支持设备(GSE) |
|
包括廊桥在内的地面设备在移动到位时不能再向航空器移动;完全停好后,设置好停留刹车,挡好轮挡,关掉发动机,关掉防撞信号灯。 |
3)ffice |
定位地面支持设备(GSE) |
(1) |
机动车辆在进入设备限制区域和到达航空器旁边之前,必须完全停止下来做刹车检查。 |
(2) |
设备在接近或离开航空器时,速度不能大于正常行驶速度。 |
(3) |
用于保护作用的橡胶缓冲器,例如客梯车、廊桥、传送带、食品车上的橡胶缓冲器不能紧压在航空器上,目的是防止在勤务期间损伤航空器。 |
(4)ffice |
当设备升高到ffice:smarttags" /> |
(5) |
当定位设备时,要特别的小心,确保车辆和航空器、其他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
(6) |
当装卸操作的时候,航空器可能会发生垂直的上下活动,在对准航空器定位/操 |
|
作地面支持设备时,必须为这种航空器的活动预留足够的空间。 |
(7)ffice |
当下客和卸载货物的时候,前登机门有可能会迅速升高。这时廊桥的自动对准系统不能使廊桥跟登机门的门槛高度同步。如果有必要,应停止下客,重新调节廊桥的高度,防止损坏登机门。 |
(8) |
在关键区域视野受到限制时,应该有引导人员。 |
(9) |
引导人员必须设置,以便准确判断设备和航空器的距离,和能够一直给车辆操作员信号,如果看不到引导人员,操作员应马上停止操作。 |
(10)ffice |
引导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容易逃离的位置。 |
(11) |
当设备移动不正常时,操作员应做好停止的准备。 |
(12) |
停放好机动车时应关掉发动机(除非发动机用于操作),设置好停留刹车,挡好轮挡。如果车辆装有稳定装置或承力支架,操作员可以放出稳定装置或承力支架,当稳定装置或承力支架放出时,可以不用挡轮挡。 |
(13) |
地面支持设备靠上介绍,可参考ffice:smarttags" /> |
(14)ffice |
在登机门、勤务门和货舱门上有地面支持设备的对准记号用于地面支持设备和航空器的精确的对准。 |
4) |
撤离地面支持设备 |
(1) |
设备在离开航空器时,速度不能大于正常行驶速度。 |
(2) |
除非横过客机门挂上安全装置或客机门已经关闭,否则地面支持设备不能撤离。 |
(3) |
在廊桥撤离航空器之前,在廊桥前方的区域(就是对准登机门的区域)应横挂安全装置。 |
(4) |
在航空器开始推出之前,除了航空器离港所需的设备外,所有设备有应摆放在设备限制线后面。 |
(5)ffice |
在航空器离港前,廊桥要全收回,并停放在指定的停留位置。 |
5) |
廊桥停靠飞机时的相关注意事项 |
(1) |
当廊桥还没有靠上飞机时,请将廊桥口的黄色安全挂起以起到警告保护作用。如廊桥长时间不用时,请关闭廊桥口的卷帘门。 |
(2) |
当廊桥靠上飞机时,廊桥口地面边缘应不与飞机表面接触,而其间距要小于ffice:smarttags" /> |
(3) |
请确保廊桥的黄色警示灯与警报铃工作正常。 |
(4) |
当进港航班飞机引擎熄灭后,请尽快靠桥。标准为靠桥时间小于1分钟。 |
(5) |
进出港航班飞机移动廊桥前,请先在看到机务人员做了安全手势后,方可靠桥或撤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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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的危险区域 |
|
在发动机起动和运行期间,地面人员必须远离发动机危险区域。否则人员可能被吸进发动机或可能受到发动机排气的伤害,参考本章12.6附作业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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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运转时的灯光指示及操作要求 |
(1) |
当飞机发动机在运转时,飞机的防撞灯点亮,参考本章12.6附作业图表 |
(2) |
飞机滑到停机位时防撞灯还未关闭的情况下(尽管轮挡已经挡上),廊桥操作人员不能启动廊桥靠上飞机。廊桥操作人员启动廊桥靠上飞机时,应以飞机防撞灯关闭为准。 |
(3) |
如果飞机有故障,或左发未关车,不适宜靠桥,飞机防撞灯起到提醒和警告作用。地面操作人员如果不观察飞机防撞灯,就会造成地面安全非正常事件的产生。 |
ffice:smarttags" /> |
地面支持设备的定位 |
|
概述 |
|
本条定义标准的地面支持设备的定位程序。 |
|
适用性 |
|
本条适用于中国境内外的所有机场,如果标准的位置和程序不能完全使用于特定机场和/或特定的地面支持设备,可以改变到不同位置。 |
|
标准位置——附图 |
ffice:smarttags" /> |
登机门的操作 |
|
概述 |
|
本条定义了乘客进出航空器的门的位置和地面人员的操作程序。 |
|
适用性 |
|
本条适用于进行开/关登机门操作的人员。 |
|
登机门的指定和操作 |
1) |
登机门的指定 |
(1) |
登机门的位置指定如下表所示: |
机型ffice |
使用廊桥 |
使用客梯车 |
B737 |
L1门 |
L1门,L2门 |
A319 |
L1门 |
L1门,L2门 |
(2) |
登机门的配置如下图所示: |
2)ffice |
登机门操作 |
(1) |
登机门的操作员只限于完成登机门操作培训的人员。 |
(2) |
廊桥和客梯车的操作员只限于完成相关培训的人员。 |
(3) |
当操作时发现有任何的不正常,立即报告给机械员。 |
3) |
开/关登机门的操作程序 |
|
参考登机门操作培训教材。 |
12.3ffice |
装货概述 |
ffice:smarttags" /> |
集装器(ULD)概述 |
|
集装器类型 |
|
集装器是以下两个部件的总称:①飞机集装板和集装板货网;②飞机集装箱。 |
|
客机装载的集装器类型和尺寸(参考以下图示) |
ffice:smarttags" /> |
可装载的集装器(以下附表显示了在飞机上可装载的集装器) |
ffice:smarttags" /> |
运输、装货/卸货 |
|
定义 |
1) |
载荷:行李/货物/邮件,包括集装器。 |
2) |
有效货物:行李/货物/邮件,不包括集装器。 |
3) |
运输:行李或货物往航空器的运输。 |
4) |
装货/卸货:将货物装上航空器,将货物从航空器上卸下。 |
5) |
GSE(地面支持设备):用于运输和装货/卸货的设备。 |
ffice:smarttags" /> |
运输注意事项 |
1) |
必须使用专用的设备运输行李和货物。 |
2) |
货物应该放置平稳,在货车里,重的一端朝下以保证平稳。所有的车门、通道和窗帘的状态应保证货物不会坠落。 |
3) |
确保拖车和平板车/集装板/拖斗之间的连接是可靠的,末端的锁定机构和侧面的导轨应安放好,确保货物不会翻滚,转台应放置好并锁好。 |
4)ffice |
长列的拖斗和平板车(就是几个拖斗挂在一起运输)要注意“漂移”和短的拐角,因此,驾驶员应避免在转弯之前或之后直接地经过障碍物。 |
5) |
不论何时,为防止冰块掉在航空器上,应执行下列程序。如果货物是露天存放,货物应防止被雨或雪打湿损坏。在装货之前,要除掉集装器上的冰雪,要特别注意集装箱的顶部。 |
ffice:smarttags" /> |
装货/卸货 |
1) |
注意事项 |
(1) |
严禁粗暴的操作,尤其要防止货物从地面支持设备上坠落。 |
(2) |
当雨雪天气时,行李/货物要用盖子盖好以防潮防水。 |
(3) |
货物上要贴上标签以指示货物的特征,操作注意事项和送达地址。因此,必须按照标签上的说明来搬运货物。 |
(4)ffice |
货物发生损坏或损伤应马上报告。 |
(5) |
对单独包装的货物要小心搬运。 |
2) |
装货/卸货的注意事项——普通货物 |
(1) |
货舱的指定:货物/行李应装载在货舱里;货物/行李应装在货舱的指定位置,如果不能装在指定位置,必须报告给相关部门以重新确定位置。 |
(2)ffice |
货舱利用:经济的装载货舱应充分利用,尤其是散装货物,货舱部分利用将没有空间去装更多的货物。 |
(3) |
检查货物/行李的数量:当行李、货物和邮件装好后,必须核对它们的数量和集装器的数量。 |
(4) |
检查目的地散装货物:要核对货物送达的目的地。 |
(5) |
装货/卸货的顺序:机重心过于靠后将会导致飞机尾部倾斜,使飞机机头翘起。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排除这种可能性。除非事先经过论证上述情况不会发生,否则,原则上,装货时应先装前货舱后装后货舱。卸货时应先后货舱后前货舱。在中转航班上的中转货物的分布必须特别注意,留在货舱里的货物,在下一个航站要卸货的必须集中装在上面。 |
(6)ffice |
安全注意事项: |
A |
禁止在货物装载机、平台车、平板车货舱等的滚柱上行走。 |
B |
传送带,货物装载机和其它升高的设备在使用时其上的扶手应在升起位置。 |
C |
禁止在移动的传送带上行走或站立。 |
D |
要小心地放下拖斗的门,货物从拖斗上坠落将造成严重的损伤。 |
E |
移动集装板/集装箱时,手脚要与集装板/集装箱的止动机构/锁定机构/导轨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夹伤。 |
F |
操作者应确定货物的移动不会刮到他人。 |
G |
不要试图举起或移动超过人体极限的重物。 |
H |
为防止手指和手被夹伤,所有的货物应滑到位,而不是抬到位。 |
I |
在搬运活动物时,手指和手应与内部的装动物的容器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被咬伤。 |
(6)ffice |
安全注意事项: |
A |
禁止在货物装载机、平台车、平板车货舱等的滚柱上行走。 |
B |
传送带,货物装载机和其它升高的设备在使用时其上的扶手应在升起位置。 |
C |
禁止在移动的传送带上行走或站立。 |
D |
要小心地放下拖斗的门,货物从拖斗上坠落将造成严重的损伤。 |
E |
移动集装板/集装箱时,手脚要与集装板/集装箱的止动机构/锁定机构/导轨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夹伤。 |
F |
操作者应确定货物的移动不会刮到他人。 |
G |
不要试图举起或移动超过人体极限的重物。 |
H |
为防止手指和手被夹伤,所有的货物应滑到位,而不是抬到位。 |
I |
在搬运活动物时,手指和手应与内部的装动物的容器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被咬伤。 |
(7)ffice |
防止损坏货舱: |
A |
在往货舱里装集装板或集装箱时,要注意防止损伤货舱门。要特别注意突出的货物。 |
B |
确认集装箱的高度以保证与货舱门门框有足够的间隙。 |
C |
当人工搬动集装箱和集装板时,要注意控制好它们,当集装箱和集装板以较高的速度撞击锁定机构和止动机构时,将造成损坏。 |
D |
所有货物要轻轻的放下(不要扔下)防止砸伤脚,避免损坏航空器的地板和货物。 |
E |
在散装货舱里装货时不要超过货舱地板的承载限制。 |
F |
如果发现航空器有损伤,应马上向装货和维修的负责人报告。 |
G |
如果在装货/卸货时,集装器(ULD)不能移动,要查明原因,不要用铁撬和其他类似工具来移动集装器(ULD)。航空器系统故障,例如PDU、轮子磨损等其他故障,应马上向维修负责人或维修人员报告。 |
(8)ffice |
确定集装箱和集装板的限制: |
A |
在装载集装板或集装箱时,要确认它们的边缘是由侧面的导轨指引,或和止动机构/锁定机构/导轨吻合。 |
B |
在扣紧集装板货网时,用力不要过大,否则会使集装板弯曲而不能可靠地固定在航空器的止动机构/锁定机构/导轨上。 |
C |
在散装货舱中,货物较重的一端朝下放置以保证货物稳定。如果货物重量超过ffice:smarttags" /> |
D |
散装货舱里的货网和货舱门处的货网在装完货后要扣好。 |
(9)ffice |
防潮: |
A |
装在ULD中的货物有明显的泄漏,或货物被危险的货物损坏,或货物包装有破损,或行李中装有活动物,或湿的货物(例如鲜鱼、海味、鲜肉等等),这样的货物都不能装上飞机。 |
B |
当发现包装不好的货物时,要小心谨慎,防止货物的撒出和造成的损害。 |
C |
在航空器上发生湿的货物泄漏必须马上向维修人员报告。 |
(10) |
货舱装载系统故障: |
|
如果ULD的运送系统故障,装货人员应马上向维修人员报告,并在表格中填写“货舱系统故障”。详细内容可参考IATA《机场操作手册》。 |
3) |
特种货物的装货/卸货的注意事项 |
|
参考ffice:smarttags" /> |
ffice:smarttags" /> |
装货/卸货程序 |
1) |
装货/卸货指令:装货人员应从装货负责人处获得指令。 |
2) |
装货程序: |
(1) |
行李、货物和邮件的装机程序 |
(2)ffice |
集装器(ULD)的装机(见下表详述) |
顺序 |
程序和注意事项 |
1.准备装机 |
A.核对航空器的注册号,到达时间和停机位。 B.安排货物举升机、传送车(如果需要)、拖车、集装板、平板车、集装箱平板车等。 |
2.运输,地面支持设备(GSE)到位 |
A.注意下面牵引平板车的优先顺序: (1)确认平板车和拖车的连接。 (2)确认平板车上的集装器(ULD)已经固定好。 B.确认集装器(ULD)的门锁和集装板货网在正确位置。 C.将地面支持设备(GSE)放置在规定位置,参考ffice:smarttags" /> D.将货物举升机上的导轨置于正确位置。 |
3.打开货舱门ffice |
A.按照AHM第二卷的货舱门操作中的方法打开货舱门。 B.确定集装器(ULD)将要经过的通道没有被止动机构/锁定机构/导轨阻塞。 |
4.集装器(ULD)装机 |
A.检查集装器(ULD)的外部状况。 B.按照装货清单表格和相关限制装载集装器(ULD)。 C.在装货的过程中必须小心,防止损坏舱门和门框。 D.确认集装箱的高度与货舱门门框有足够的间隙。 |
5.装货后的检查ffice |
A.根据装货清单核对所有集装器(ULD)。 B.检查限动机构(集装箱止动机构、货板的锁定机构、中间导轨、辅助导轨、横向导轨等)设置正确。检查以下情况: (1)ULD的底座低于限动机构。 (2)ULD固定机构的锁定功能正常。 (3)装货负责人应再次检查ULD符合公司规定。 C.装货负责人要签署装货清单。如果装有危险货物,还要签署用于通知机组的特殊货物清单。 |
6.关闭货舱门,移走地面支持设备(GSE)ffice |
A.按关闭货舱门和盖板。 B.移走GSE。 |
(3) |
散装货舱的装载(见下表详述) |
顺序ffice |
程序和注意事项 |
1.准备装货 |
A.核对航空器的注册号,到达时间和停机位。 B.安排传送带装载车、拖车、集装板/货车等。 |
2.运输,地面支持设备(GSE)到位 |
A.注意下面牵引平板车的优先顺序 (1)确认平板车和拖车的连接。 (2)货物应平稳地牵引,在货板上,货物较重的一端朝下放置以确保平稳。所有货舱门、入口和活动小门处都要防止货物掉出。 B.将地面支持设备(GSE)放置在规定位置,参考ffice:smarttags" /> |
6.关闭货舱门,移走地面支持设备(GSE)ffice |
A.关闭货舱门和盖板。 B.移走GSE。 |
3) |
卸货程序 |
(1) |
行李、货物和邮件的卸货程序(如下表) |
(2)ffice |
集装器(ULD)的卸载(如下表详述) |
顺序 |
程序和注意事项 |
1.准备卸载 |
A.核对航空器的注册号,到达时间和停机位。 B.接到到达航班的货物信息。 C.安排货物举升机、传送车(如果需要)、拖车、集装板、平板车、集装箱平板车等。 |
2.GSE到位 |
A.注意下面牵引平板车的优先顺序 (1)确认平板车和拖车的连接。 B.将地面支持设备(GSE)放置在规定位置,参考ffice:smarttags" /> |
3.打开货舱门ffice |
A.打开货舱门。 |
4.集装器(ULD)卸载 |
A.参考各类机型的详细装货程序。 B.在装货的过程中必须小心,防止损坏舱门和门框。 C.检查ULD的外部状况 D.卸下ULD并移到货箱/集装板车上,锁好货箱/集装板车上的限动机构。 |
5.卸货后的检查 |
A.在卸货后检查限动机构的位置,ULD传送系统的状态。 |
6.关闭货舱门,移走地面支持设备(GSE) |
A.如果下个航班不需要装货,在卸完货后关闭货舱门。 B.把放置ULD的集装板车运送到货物/行李存放区域。 C.移走GSE。当货物举升机需要留下来给下个航班装货时,如果操作员要离开货物举升机,货物举升机的平台应降低,以防止货物举升机意外地接触航空器。 |
(3)ffice |
散装货舱卸货(如下表详述) |
顺序 |
程序和注意事项 |
1.准备卸货 |
A.核对航空器的注册号,到达时间和停机位。 B.接到到达航班的货物信息。 C.安排传送带装载车、拖车、集装板/货车等。 |
2.地面支持设备(GSE)到位 |
A.注意下面牵引平板车的优先顺序 (1)确认平板车和拖车的连接。 B.将地面支持设备(GSE)放置在规定位置,参考ffice:smarttags" /> |
3.打开货舱门 |
A.打开货舱门。 |
4.卸下散货 |
A.卸下散货,检查散货的外部状况。 |
5.卸货后检查ffice |
A.检查散装货舱的状况。(正常情况、损伤、余留的货物) B.如果下个航班不需要装载散货,扣好货网。 |
6.关闭货舱门,移走地面支持设备(GSE) |
A.如果下个航班不需要装载散货,关闭货舱门。 B.把装散货的集装板车/货车运送到货物/行李存放区域。 C.移走GSE。当货物举升机需要留下来给下个航班装货时,如果操作员要离开货物举升机,货物举升机的平台应降低,以防止货物举升机意外地接触航空器。 |
Affice |
装在ULD中的货物有明显的泄漏,或货物被危险的货物损坏,或货物包装有破损,或行李中装有活动物,或湿的货物(例如鲜鱼、海味、鲜肉等等),这样的货物都不能装上飞机。 |
ffice:smarttags" /> |
散装货舱的面积载荷限制 |
1) |
面积载荷限制一个底部面积很小而又很重的货物,虽然重量没有超过允许值,但超过了货舱地板的强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货物支撑板来加大货物底部面积,确保货舱地板不受损伤。 |
2) |
地板接触面积——定义 地板接触面积是指货物底部和货舱地板真正的接触面积。地板接触面积如下图所示: |
3)ffice |
面积载荷限制——计算 |
(1) 当高密度的货物装机时,以下参数必须获得,一个合适的货物支撑板必须确定。
货物的净重 (W) Kg 或 Lbs
地板接触面积(S) m2 或 ft2
面积载荷限制(F) kg/m2 或 Lbs/ft2
(2) 确定是否需要货物支撑板
万一货物的净重超过货舱地板的面积载荷值,需要添加货物支撑板来加大货物和货舱地板的接触面积。
下面公式用来确定是否需要添加货物支撑板:
——需要:
例一
给出的参数:
货物重量 (W)ffice:smarttags" />ffice" />
地板接触面积(S)
面积载荷限制(F)
计算:
840>
结果:需要货物支撑板。
例二
给出的参数:
货物重量 (W)
地板接触面积(S)
面积载荷限制(F)
计算:
503<
结果:不需要货物支撑板。fficeffice" />
(3) 计算所需要的货物支撑板的面积
下面公式用于计算给定的货物的最小地板接触面积:
例子
给出的参数:
货物重量 (W)ffice:smarttags" />
面积载荷限制(F)
计算:
结果:所需最小接触面积
(1) 根据给定的接触面积计算出所允许的最大货物重量
当地板接触面积给定时,该面积上所能放置的最大货物重量计算方法:
S(给定的地板接触面积)×F(面积载荷限制)=Wp(所允许放置的货物重量)fficeffice" />
例子:
给出的参数:
地板接触面积 S=0.91×1.22=ffice:smarttags" />
面积载荷限制 F=
计算:Wp=S×F=1.11×732=
结果:在不使用货物支撑板的情况下,面积为
fficeffice" />
ffice:smarttags" />
1) 下面类型的货物需要货物支撑板:货物只有几根横木条接触货舱地板,当计算出地板载荷时,仅仅考虑接触货舱的面积。如下图所:
2) 下面图示说明了货物需要使用多大的货物支撑板以确保地面载荷不超限。
ffice:smarttags" /> |
捆住货物——散装货舱 |
1) |
除了当货舱/网状的部分装满货舱3/4的高度之外,以下货物都应捆绑以限制货物活动。 |
2) |
项目:①每件货物重量超过 |
3) |
捆绑:在向前、向后、向左、向右和向上的每个方向上都要捆绑。 |
(1) |
除非是用货网扣上,否则不要使用天花板上的固定座来固定货物。 |
(2) |
用绳索捆绑货物参考及捆绑示意图: |
A. 下面表格用于以绳索捆绑货物的参考fficeffice" />
货物需要限动 |
单一的扣式固定座的数量 |
钩住两个固定座的绳索的数量** (货物的每个侧面各一根绳索) | |||||
千克 |
磅 |
ffice:smarttags" /> |
| ||||
|
|
|
左** |
右** |
前 |
后 |
向上 |
小于300 |
小于660 |
2 |
1 |
1 |
1 |
1 |
1 |
3公司-600 |
661-1320 |
4 |
1 |
1 |
1 |
1 |
2 |
6公司-900 |
1321-1980 |
6 |
2 |
2 |
2 |
2 |
3 |
9公司-1200 |
1981-2640 |
8 |
2 |
2 |
2 |
2 |
4 |
12公司-1500 |
2641-3300 |
10 |
3 |
3 |
3 |
3 |
5 |
15公司-1800 |
33公司-3960 |
12 |
3 |
3 |
3 |
3 |
6 |
18公司-2100 |
3961-4620 |
14 |
4 |
4 |
4 |
4 |
7 |
21公司-2400 |
4621-5280 |
16 |
4 |
4 |
4 |
4 |
8 |
注:
**当捆绑货物的绳索钩住固定座从货物的一个末端绕向货物的另外一个末端时,那么所需绳索数量是表格中显示的两倍。
***形状不规则或重心较高的货物需要左右方向的限制移动。
B. 正常形状货物的标准捆绑示意图
注:fficeffice" />
①这种基本的捆绑模式能解决大多数捆绑问题。
②它由四根皮带和索四个捆绑固定座组成,位置显示在图示中。
③用绳索把皮带保持在恰当的的位置。
ffice:smarttags" /> |
报告——货舱系统故障 |
1) |
要求:在装货过程中发现货舱系统故障时,向维修部门报告。 |
2) |
应用:中国国内。 |
3) |
报告:电话通知航空维修工程部门。 |
|
特种货物 |
|
特种货物的操作参见航空《货运运输手册》。 |
12.4 ffice |
飞机地面勤务操作与监控 |
ffice:smarttags" /> |
各种勤务车辆接近飞机的安全要求 |
|
目的 |
|
使维修人员了解并防止各种勤务车辆与飞机碰撞,对飞机造成损坏,避免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航空运输的正常性带来损害。 |
|
引用文件 |
|
中国民航《勤务车辆接近民用航空器的规则》(MH3144.54—1996)。 |
ffice:smarttags" /> |
允许接近飞机的勤务车辆 |
1) |
除了水车、客梯车、食品车、运货车、拖车、清洁车、加油车、充氧车、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旅客摆渡车及机组摆渡车等勤务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不得接近飞机(特殊情况需得到有关监管人员的同意)。 |
2) |
维修人员在执行维修作业时应对此进行监督,并在发现有未经允许的车辆接近飞机时加以制止。 |
ffice:smarttags" /> |
驾驶员资格要求 |
|
各种勤务车辆必须由经过场内驾驶专门训练、技术考核合格、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国民航机场活动区驾驶证的司机驾驶。无以上驾驶执照之一的人不得驾驶车辆接近飞机。 |
|
勤务车辆接近飞机的先后次序 |
|
当飞机到达客机坪后,各种车辆应有秩序地接近飞机。首先接近飞机是旅客服务用车辆(客梯车、接客车、运货车等);其次是地面勤务用车辆(如清洁车、加油车、加水车、食品车等);最后是飞机维护用车辆(如电源车、气源车、拖车等)。各种车辆应停留在预先指定的地点。 |
ffice:smarttags" /> |
车辆行驶线路和速度 |
1) |
各种勤务车辆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进入客机坪和停机坪,行驶速度最大不得超过 |
2) |
禁止任何车辆在机身、机翼下和在旅客中穿行。车辆与飞机各勤务舱门、舱口接近时,驾驶员必须在他人的手势和口令引导下接近飞机,通常负责引导的人应先将轮挡放在车辆预测要停住的位置,防止车辆与飞机直接接触(或碰撞),车辆最靠近飞机的一侧与飞机表面最小要保持 |
|
注:严格执行本条要求是防止碰撞飞机的关键,当接近飞机的勤务车辆只配置一人时,驾驶员必须与飞机维修人员联系并在其引导下接近飞机。 |
ffice:smarttags" /> |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
|
操作规范 |
1) |
因保障作业需要放置于机坪内的特种车辆(含拖把)、集装箱、行李和集装箱托盘等特种设备,应当停泊或放置于指定的白色设备停放区和车辆停放区内。作业人员离开后,车辆、设备应当保持制动状态,并将启动钥匙与车辆、设备分离存放。保障工作结束后,各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所用设备放回原区域,并摆放整齐。 |
2)ffice |
非保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应当及时清除出机坪。 |
3) |
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损坏、挪用、占用、遮挡机坪基础设施和设备。 |
4) |
在廊桥活动端移动范围内应当采用红色线条设置廊桥活动区,禁止任何车辆和设备进入。廊桥活动区内应当标示廊桥回位点。廊桥处在非工作状态时,应当将廊桥停留在廊桥回位点。廊桥操作人员进行靠桥、撤桥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廊桥活动端。 |
5) |
机位应当设置白色机位作业等待区、红色机位安全线。车辆和设备与航空器应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ffice:smarttags" /> |
特种车辆 |
1) |
在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后、廊桥或客梯车与航空器对接完成前,除电源车外,其他保障车辆、设备不得超越红色机位安全线,实施保障作业。 |
备注: |
电源车、气源车和空调车为航空器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廊桥的保障作业。 |
2) |
提供保障作业的车辆不得影响相邻机位及航空器机位滑行通道的使用。 |
3)ffice |
在确认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后,接机人员应当在距航空器发动机前端ffice:smarttags" /> |
4) |
保障车辆对接航空器时的速度不得超过 |
5)ffice |
车辆在机坪行驶路线、固定停放点之外倒车应当有人指挥,指挥信号和意图应当明确,确保安全。 |
6) |
保障车辆对接航空器后,应当处在制动状态,并设置轮挡。 液压升降车辆或设备对接航空器时,应当在液压升降筒或脚架升降到工作位置后,方可开始作业。 |
备注: |
各单位应当将车辆、设备在机坪保障作业的规程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
7) |
保障车辆、设备在为航空器提供地面保障作业时,其他车辆、设备不得进入该机位作业区域。 |
8) |
装卸平台车、行李传送带车在行驶中不得载运任何货物、行李和其他物品。 |
9)ffice |
所有具有液压及作业装置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均应当使液压作业装置处于收回状态。 |
10) |
民用航空器的牵引,应当符合《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牵引”的规定。 |
11) |
当航空器正在被推离机位时,在其后方行驶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避让航空器,不得妨碍推出航空器。 |
ffice:smarttags" /> |
机坪操作事项 |
1) |
机坪范围内的加油井、消防井、电缆井、供水井及其他各类井的井盖本身及周边至少 |
备注: |
井盖开启时,应当在井盖旁设置醒目的反光锥型标志物; 车辆设备的停放处应当尽量避开井盖。 |
2) |
机位临时处于不适用状态时,应当设置不适用地区标志物,防止航空器、车辆误入该区域。 |
3)ffice |
机坪内易被行驶车辆刮碰的建筑物、固定设施等,应当设置防撞警示标志、限高标志。重要的建筑物构件、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撞保护装置。 |
4) |
所有在机场空侧工作的人员在航空器活动区发现有疑似航空器零件的异物时,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设法判断零件的可能来源,若初步判断为航空器零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将信息告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各航空器维修部门。 |
5) |
夜间使用的机坪(包括除冰坪和隔离机坪)应当定期检测机坪泛光照明的照度等,确保泛光照明设施持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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