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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配载代理单位工作安全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航空    时间: 2010-4-28 12:10:25     标题: 配载代理单位工作安全要求

坚持自行审核与交叉审核,做到下列三个符合:重量相符;装载相符;单据相符。fficeffice" />

配载代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重量与平衡控制相关政策规定。

配载代理单位制定相关单位接口程序,明确责任,杜绝以下不安全事件发生:

因配载人员原因计算飞机各重量数据错误,导致飞机舱单与实际载量不符,造成航班重量超载或重心超出包线范围,影响正常飞行操作;

杜绝隐载起飞,造成航班重量超载或重心超出包线起飞,影响正常飞行操作;

因配载人员原因导致重心位置超过包线起飞、着陆;

因配载人员制作舱单错误导致升降舵配平与飞机重心位置不符,超出重心安全操作区域,造成起飞困难;

舱单数据与实际装载数据必须相符,如舱单数据与实际装载数据不一致等非正常事件时,必须制定通知机场指挥中心或航管的渠道,及时发现并弥补各运行保障单位所发生的可能涉及到安全隐患的差错、错误,确保航班运行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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