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被收80%退票费
此案原告洪先生诉称,今年5月9日中午,其委托朋友通过携程旅行网订购了两套东方航空公司上海至拉萨的往返机票,4张机票总票款为7340元。订票当天21点左右,因突发情况,洪先生拨打携程网电话要求改签,但被告知机票不得改签。“当再选择退票时,再被告知须扣除退票费,而费用为票面金额的80%。”航空公司称“自行规定”
被告东航、携程和华程旅行社都辩称,上海到拉萨只有东航执行飞行任务,该机票属于特价机票,因此不签转不更改,而“退票要收取票面价格80%的退票费”,这一退票条件在东航网站以及携程网上都有相关明示。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