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极端的延误
2009年7月5日,李伟民和3名委托人从北京坐飞机去深圳,参加第二天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当天,他们准时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简称“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办理了登机手续。下午2时30分,李伟民和100多名旅客安检后顺利登机。经常“打飞的”的李伟民没有想到,这次旅途会给他带来一次极端体验。向航班任意取消说“不”
航班取消的消息宣布后,海航值班经理的柜台前的秩序一度失控:有的旅客站在柜台上表示抗议,一些旅客和工作人员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机场派出所的民警都出面来维护秩序了。此时一直很克制,相信海航会做好善后工作的李伟民也开始恼火起来。因为第二天必须要去深圳,李伟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想方案。他们计划先搭乘别的航空公司的飞机到南昌或是福州,然后包出租车开到深圳。罕见的胜诉
2010年5月11日,李伟民与海航终于平等地站在法庭上开始了针尖对麦芒的战斗。李伟民认为,海航对于深圳机场关闭、取消航班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就在同一时间段,却有南航的航班在深圳机场降落,“海航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侵犯了旅客的知情权,其最终取消航班属于拒绝履行合同”。航班无故取消,旅客如何维权
航班取消会给旅客带来极大不便,但航空公司往往将航班取消原因一概归结为不可抗力,逃避赔偿责任。旅客在航班取消后该如何理智、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