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对比
策划者组织者如何打击
旧有公约还不够明确
“9·11之后,我们发现民航现有国际公约的打击对象是实施犯罪者本身在飞机上,或在机场的一种犯罪行为;对进行恐怖活动的幕后人做出的处罚规定和界定并不明晰。如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真正的劫机分子已经死亡,他们背后的策划者、组织者如何来打击,现有公约还不够明确。”黄解放告诉记者,在2010年《北京公约》中,ICAO将组织或指挥他人实施犯罪、作为同犯参与犯罪和非法及有意协助他人逃避调查、起诉或惩罚的人也界定为构成犯罪。新公约有效加大对破坏民航
安全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新公约生效后,犯罪行为的幕后组织者和领导者同样也将被定罪,这必将有效地加大对破坏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条款详解
有共谋意图也要进行处罚
记者发现,此次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均规定,如果某人威胁实施犯罪,或者非法和有意地造成任何人受到这种威胁,而且情况显示做出的威胁可信时,此人即构成犯罪。此外,还增加了一个新条款,即参与犯罪准备的人,如果被证明有共谋意图的话,即使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也要进行处罚。以武力或任何其他恐吓方式
故意劫持航空器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北京议定书》中,将1970年《海牙公约》中的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武力或用武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采取任何这种行为的人和从犯即为犯罪”改为“任何人如果以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或以胁迫、或以任何其他恐吓方式,或以任何技术手段,非法地或故意地劫持或控制使用中的航空器,即构成犯罪”。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