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标题:
适航指令AIRWORTHINESS DIRECTIVE检查、更换TITEFLEX 公司高、中压软管
[打印本页]
作者:
航空
时间:
2010-9-29 09:04:23
标题:
适航指令AIRWORTHINESS DIRECTIVE检查、更换TITEFLEX 公司高、中压软管
作者:
航空
时间:
2010-9-29 09:04:4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编号:CAD2002-MULT-57R1 修正案号:39-3864
第 1 页 共 3 页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一. 标题: 检查、更换TITEFLEX 公司高、中压软管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1996年1月至2000年6月期间由位于美国麻省斯
普林菲尔德市(Springfield,MA)的Titeflex工厂制造的某些Titeflex
公司件号的高压和中压软管。这些软管安装在空客A300、A310、A340
系列,波音B737-200、737-200C、747、757、767系列,庞巴迪CL-600
1A11,BAE Avro 146、BAE 146,麦道DC8系列,赛斯纳 650系列等飞机
上,以及通用电气公司(GE)CF6-80C、CFM56-5C,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ALF502、LF507系列涡扇发动机上。
注: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适用范围中确定的每台发动机,不管
本适航指令要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经
过改装、更换或修理的发动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本
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发动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d)
段要求获得等效的符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换或
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果该
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
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22-12, 39-12938;
Titeflex 公司服务通告(SB)73-2,2000 年11 月27 日颁布。
CAD2002-MULT-57R1 /39-3864
第 2 页 共 3 页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CAD2002-MULT-57,39-3863
为防止某个软管在暴露于火焰时失效,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48个
月内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对Titeflex 公司服务通告(SB)73-2 中1.A.段指定件号的所
有高压软管和中压软管进行一般目视检查。
(b)如果软管具有棕色的整体防火套,则不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如果软管用的是橙黄色套入式(slip-on)的防火套,则应检查金属标
签以确定其装配地点。
(1)如果金属标签上的装配地点是TITEFLEX/API、
TITEFLEX/APILGB、TITEFLEX E、TITEFLEX EUROPE 或SHAC 1S353,则
不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2)如果金属标签上的装配地点是TITEFLEX,则应按下表进行日
期和配置的检查:
软管配置 日期 应采取的措施
(i)高压 (A)1996年1月之前或2000年6
月之后
不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
(B)1996年1月至2000年6月之
间
用可用软管更换之
(ii)中压 (A)2000年2月之前或2000年5
月之后
不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
(B)2000年2月至2000年5月之
间
用可用软管更换之
可用软管的定义
(c)在本适航指令中,可用软管的定义是具有本适航指令(b)(1)
段所列的装配地点,具有整体棕色防火套,并且对于高压软管其制造
是在1996年1月之前或2000年6月之后,对于中压软管其制造是在2000
年2月之前或2000年5月之后。
(d)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用等效的符合性方法和调整完成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部门的批准。
CAD2002-MULT-57R1 /39-3864
第 3 页 共 3 页
五. 生效日期:2002 年12 月13 日
六. 颁发日期:2002 年12 月10 日
七. 联系人: 罗鹰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010-64201177-408
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