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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迁徙之后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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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航空
时间:
2010-10-22 1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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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迁徙之后的遗留问题
1956年,为了支援国家建设新中国第一座重点水利工程---三门峡水利枢纽,陈思忠等28万名渭南群众,被要求迁移到宁夏、渭北等地,成了“移民”。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已经步入暮年的陈思忠依然忿忿难平,他说,渭南移民工作腐败严重,存在太多的“遗留问题”。
华阴市委违规建起的豪华办公楼
按原设计建起的灾民安置房成本过高,灾民难以承受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 (微博) | 陕西渭南报道 与陈思忠见面,是在北拾村,这里距陈思忠的住处约5里路。 9月3日傍晚,72岁高龄的陈思忠乘坐孙子的摩托车一路颠簸来到北拾村,为的是避开当地官员的盯防,“我家是华阴的,这里是华县,他们(华阴市的官员)管不着。” 1956年,为了支援国家建设新中国第一座重点水利工程---三门峡水利枢纽,陈思忠等28万名渭南群众,被要求迁移到宁夏、渭北等地,成了“移民”。 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已经步入暮年的陈思忠依然忿忿难平,他说,渭南移民工作腐败严重,存在太多的“遗留问题”。
半个多世纪前的移民
渭南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从1956年到1965年,渭南市共有28.7万名移民搬迁,有的外迁宁夏,有的内迁渭北,有的自行迁移,有的后靠安置。 陈思忠就是最早外迁到宁夏那一批“先遣队”中的一员。 陈思忠的老家在华阴市焦镇乡良村,1956年,刚刚18岁的他,响应“迁一家,保千家;一人迁,万人安”的伟大号召,作为“青年积极分子组长”首批迁移到宁夏平吉堡。 出发前,县里的干部说那里有房、有井、有地,结果到了以后发现,那里“除了一片荒草滩,啥都没有”。 他们自己打井,自己建房,算是暂时安定下来。后来,他们结伴逃回渭南。 渭南当地干部发现后,开会给他们做思想工作。之后,他们被再次迁移到宁夏陶乐,更多向往“有房、有井、有地”的渭南库区移民也被迁移到了宁夏。 结果,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漠和滔滔不绝的黄河,这些大失所望的移民只能再次选择了离开。 后来,由于三门峡水利枢纽功能调整,这些移民被允许返回库区。从此,这些历尽磨难的移民再次踏上了迁徙的征程。 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移民返库后,又面临着土地、住房、就业等困难,不少移民被迫再次迁移。 其中,大荔县平民乡移民赵德龙一共搬迁8次,每一次搬迁都舍房弃屋、损失惨重,“累得我们全家人身衰力竭。” 更为严重的是,移民土地被挤占、移民资金管理混乱、移民补偿款被截留、移民上访被打击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渭南移民问题经久难息。
富余的土地和安置经费哪里去了
李万明介绍,由于水库运用方针的改变,三门峡水库的面积大幅减小,陕西境内的80万亩库区不再蓄水,原来被淹没的土地全部露出水面。为了不使库区的土地荒废,1964年前后,国家决定在库区设立两处军事基地及农场,同时还将西安市的大批知识青年招收为农工安排到农场。 安置地的恶劣条件和库区土地的“易主”,使得那些背井离乡的移民们萌生了重返故乡的念头。他们频频上访,要求政府将他们迁回库区老家安置定居。 移民“闹返库”,最厉害的一次是在1984年夏天,当时有8000多人同时强行进库,他们搭建简易庵棚以期长期定居, 1985年5月,有关方面联合下发《关于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移民安置纪要》)指出,“三门峡库区移民现有40万人,其中15万人生产、生活很困难,需要返回库区安置”,于是正式批准生产、生活很困难的15万移民返库定居,移民从1986年便开始陆续踏上了返乡之路。 李万明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国务院按照“15万人”给渭南市移民局划拨了2亿元安置经费、30万亩土地及大批计划内物资等。可是,在实际安置过程中,当地却擅自“严格控制、尽量压缩返迁移民人数”,致使实际返迁人数仅为73965人,还不到“15万人”的一半。 返迁人数的缩水,意味着安置经费、土地及物资的富余。 其中,土地方面,实际返库安置的73965名移民只占用了中央划拨31.2万亩土地中的14.8万亩,加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占地约1万亩外,剩余的10多万亩土地成了渭南的“富余土地”。 渭南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剩余的土地没那么多,只有5万多亩,这些地在2008年以前由地方政府代为管理,土地收益全部纳入“库区发展基金”,全部用于移民工作。 渭南市移民局库区科科长刘君社说,这些土地收益,大部分由各县政府管理,部分还被留在了乡镇政府,用做办公经费。 李万明则说,这些富余土地被渭南市移民局对外出租承包,每年获利近千万元。这些“额外的收入”中央并不知悉,当然更未纳入国家对移民经费的投入之列,平时有被乱花滥用之嫌。甚至有领导干部随便将土地送人,从中谋取私利。 李万明举例说,1986年,当某部队农场按照《移民安置纪要》将970亩土地移交给渭南市移民办后,移民办某领导未经批准就擅自将这970亩地赠送给了他曾经工作过的渭南市民政局,由该局永久管理和无偿经营。 对此,安培珍解释,她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当时,这970亩地从部队移交以后,领导协调由民政局直接管理,移民办也是从民政局划分出来的,管理主体就是民政局,不存在“送给”。 刘君社告诉本刊记者,接收30万亩移交土地的部门是渭南市移民局(当时是渭南地区移民办),而非渭南地区民政局,“这970亩也在30万亩面积之内”。并且,970亩土地上的附着物也是由移民办处理的,当时就是李万明代表单位去的。这些地位于华县县城东侧,处于淹没区,没有用来安置返迁移民。 随后,本刊记者来到渭南市民政局了解970亩土地问题,因历时较久、人员更迭,该局暂时无人能说清此事的原委。 渭南市政府“渭政发(1999)51号”文件证实,“富余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相当严重,一是非移民和国家机关干部大量承包或变相承包库区预留土地比较普遍;二是以地谋私,优亲厚友,转手倒包,加价转包,从中谋利现象比较严重;三是承包合同不规范。” 该文件指出,上述问题,已成为影响库区移民稳定的突出问题。
用移民资金开同学会
李万明说,1992年,渭南市移民局拿出300万元移民经费,与另外两家单位共同向一家外资(法国)企业投资开发矿泉水项目。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渭南市移民局从未分过分文红利,300万元的投资也随着该公司的破产而打了水漂。 1993年,该局和陕西省移民办及水利部移民办各拿出75万元移民经费,在陕北子长县投资打油井。结果,因油井贫油而报废,所有投资损失殆尽。 1994年,渭南市移民局借给澄城县某开发公司50万元移民经费。结果十几年过去了,这笔借款仍未还清。 李万明统计,多年来,渭南市移民局将巨额移民经费投资办公司、办基地、办酒店,盲目搞创收,结果无一盈利。同时,该局下属各县市移民办兴办经济实体30多个,也无一盈利,全都亏损,总亏损额高达3000多万元。 针对300万元投资矿泉水项目问题,渭南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向本刊记者表示,当时,上级鼓励兴办实体,根据上级精神,他们拿出当年扶持周转资金的5%用于兴办实体的启动资金。 原本用于移民工作的扶持周转资金,能否被用于投资与移民无关的矿泉水项目?安培珍表示说不清楚。 另外,75万元打油井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是否改变了原定用途?安培珍说“没有查到相关资料”,没有做解释。 陕西省审计厅1994年第205号《审计结论和决定》认定,1993年6月,渭南地区移民办将入股大荔矿泉水厂的移民专项资金和借给有关县移民办兴办实体的专款300万元,转作政策支出,造成虚列开支600万元。该审计结论还认定,1989年3月,渭南移民办借给地区物资局移民专项资金200万元,至1994年仍有74万多元未收回。 对于李万明提到的“亏损3000万”,渭南市移民局副局长李诚承认“效益都不好”,但“亏损没那么多”。 华阴市移民陈思忠反映,电视上说移民盖房国家补助5000元,但他没见过这笔钱,“800元养牛款也没见。” 华阴市移民张三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北社乡新姚村370户移民有17户领到了养牛款,领钱时却被要求签写“领取900元”。领5000元建房款时则被扣下了1000元养牛款和180元利息。 李万明向本刊记者介绍了更多的移民资金使用情况:1996年8月,渭南市移民局时任某领导在华山举办“第二届同学会聚会”,指示华阴市移民办花费约2万元移民资金,支付报销了全体同学在华山宾馆的招待费、住宿费及上下山的缆车费等。对此,这位领导在《“三讲”教育自查剖析材料》中是这样说的:“用公款支付同学会费用,违反了国家财经规定,是错误的,应当认真检查反省,吸取教训。” 2005年,华阴市移民局被审计发现,该局将43万元移民资金外借给一些单位和私人。同时,该市各乡、镇截留移民建房扶持资金等款项77万元。
5906万紧急灾后重建款“变脸”
2003年8月至10月,陕西、甘肃一带连降暴雨,黄河最大的支流渭河先后出现历史上罕见的5次特大洪峰,其多条支流的堤坝相继决口。 为了确保华县、渭南两城的安全,当地政府遂决定将渭河下游华阴市渭河滩(即陕西三门峡库区)的高家、罗西等11个移民村作为泄洪区。在动员村民撤离时,华阴市政府领导曾向泄洪区群众郑重承诺:“洪水过后,乡亲们的每一棵树、每一片瓦,都会得到政府的赔偿。” 随后,华县境内的巨大洪流通过100多米的决口,自西向东,奔腾而下,瞬间把11个移民村吞没,将其变成了一片泽国。 有亲历者回忆,当时,村庄积水深达2米,农田的积水深达5米,众多移民望着被洪水吞噬的家园失声痛哭。 2003年底,华阴市和渭南市政府提出了将受灾户搬迁到渭河设防标准在20年一遇洪水的高地异地安置的想法,请求国家给予支助。随后,陕西省计委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上报陕西省2003年洪水灾后重建首期应急工程修改建议计划的报告》。 国家发改委接到陕西省计委的《报告》后,批准对华阴市受灾最严重的3474户灾民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的意见,向3474户灾民按每户1.7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补助灾民建房,0.2万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下拨了5906万元的紧急灾后重建款,要求按“异地搬迁、群众自愿、建新拆旧、资金限量、达到防洪高程”的迁建安置原则实施,并规定这项工程的建设工期为“2003年至2004年”。 两年过去了,真正发到灾民手里的重建款只有50万元,还不到国家下拨资金总额的1%,而在此期间,华阴市却耗资1600万元建起了市委、市人大新办公大楼。 李万明告诉本刊记者,不仅如此,2003年民政部向遭灾最严重的移民户下拨的1737万元泄洪补助款,也未及时全额发放到灾民手里。 李万明说,起初,华阴市有关部门对5906万元灾后重建款秘而不宣,面对移民的询问矢口否认。后来,灾民在2004年12月赴京到国家发改委咨询,随后前去北京的华阴市副市长向灾民承认确有其事,并向灾民承诺“回陕后马上兑现”。 但是,直到2005年7月,“马上兑现”的承诺仍无下文。 此后,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华阴市5906万元紧急灾后重建款迟迟没有发放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 对于5906万移民迁建资金的使用情况,2006年1月,陕西省政府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也提到,2004年12月,陕西省发改委已将118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到华阴市财政局,剩余的4718万元资金因大部分灾民暂不愿搬迁而留在省财政国债专户,“不存在省、市、县截留的问题”。 不过,同年2月27日,华阴市委、市政府在向国家发改委调研组的《检查》中承认,在移民迁建项目资金使用上,华阴市未严格执行国债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的规定,不能严格执行基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存在违规借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剩余的钱最终用到哪里去了?2010年9月26日,渭南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张寅虎告诉《望东方周刊》,经上级批准,这笔资金最终变更了用途,被用于当地防洪工程等地方建设项目了。 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向本刊记者反映,这笔近5000万的“03·8”灾后重建款资金,后来被当地转用到包括罗夫河在内的华阴4条南山支流的防洪工程建设上了,平均每条支流投入1200万元。 2010年7月24日,花重金治理的华阴罗夫河发生严重决口,淹没耕地15000多亩,造成直接损失1500万元。 他还告诉本刊记者,关于渭南移民问题,他已经连续举报了18年,投送举报书778次,举报书长达198页、18.75万字。 可是,他举报的这些问题没见彻底解决,他和其他一些反映问题的移民反而受到“依法治理”。 为了核实渭南移民问题的相关情况,本刊记者联系渭南市委宣传部,请求采访渭南市政府领导,被告知“领导不在”,无法安排。而此前,本刊记者还来到渭南市公安局,欲就移民稳定问题进行采访,同样被告知“领导不在”。 (本文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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