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与到对消费者原始意向的收集和了解以及供应商之间的公司数目越少,那效果会越好。
但是为什么这些旅游类的创业公司又新增了那么多层次、变得那么复杂呢?这种模式可行吗?为什么这些公司不能进行创新,取消这些层次呢?
以英国几家新型的旅游公司为例:CruiseCompare、DirectFlights、KazooTravel都是在这几个月创立的。
事实上,他们使用的是一个有四个层次的系统。这四个层次分别是:
原始广告商(线上/线下)
CruiseCompare、DirectFlights或Kazoo Travel
旅游代理商
供应商(酒店、邮轮公司和航空公司)
所以他们是这样运作的:
消费者找到一个发布了相关广告的网站,进入到“元代理”网站,然后被送到旅游代理商,最后,这笔交易会分发到各供应商手中。如此的四个层次,多么混乱。
网站其实就是一种关于利润率的游戏,而四层次模式却意味着利润更低、复杂、成本高、自动化、较少人工干预、更多的连接。
但,还是有公司通过四层次模式成功地运营。我最近正在读Cheapflights的前CEO David Soskin的一本名为Net Profit的书。
Travelocity曾经是这家比价网站的最大广告商,是一个让我很吃惊的认识。所以Cheapflights或Travelocity适合这种四层次模式。(即使是今天,我还能看到Cheapflights依然延续这种四层次模式,为Expedia 和Opodo打广告)。
所以,即使这种模式有缺点,但是很明显这种模式已经逐步发展起来了并且可以继续生存下去。然而,在其他模式的围攻下,这种模式又是否能撑得下去呢?
最近引起一阵风波的最大的新模式是来自Google及其两层模式的旅游业务。
供应商
事实上,Google已经通过其关键字广告模式进入了这种模式。而现在,Google又更聪明了,通过收购ITA Software来获取更深层的数据。
那么Google的收购对于消费者和供应商来说,真的不好吗?还是说这仅仅是对于中间商而言呢?(Echo/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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