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标题: 坐飞机脚趾被座椅夹伤 航空公司有责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民航    时间: 2011-5-9 12:08:54     标题: 坐飞机脚趾被座椅夹伤 航空公司有责任吗?

2011-05-09 《南京日报》 记者陈忠胜

  乘飞机时脚趾被坐椅夹伤,由于航空公司推卸责任,受伤乘客只得在机场的一辆面包车上过了一夜。昨天(8日),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简称“禄口机场”),一名来自大连的陈姓女子,讲述了她乘坐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飞机后的遭遇。

  昨日上午,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一辆深圳航空公司的面包车内,记者见到了来自大连的陈女士和她的丈夫。陈女士说,前天早晨7时55分,她和丈夫、儿子,参加广交会办完事情后,乘坐深圳航空有限公司从广州飞往大连的ZH9677航班。中途,飞机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停留。坐在陈女士前面的一位乘客,起身时随手将坐椅往后一推,座位下方一机械轧卡夹到了陈女士的脚。当即,陈女士左脚鲜血淋漓。

  在机场卫生所,医生对陈女士的伤情进行检查后,建议陈女士到一家大医院治疗。

  然而,深航江苏分公司南京站负责人认为,陈女士脚趾轧伤是她与乘客之间的事,航空公司没责任。直到下午1时许,深航南京站工作人员才找来了一辆面包车,将陈女士送到市第一医院医治。医生诊断陈女士脚趾骨可能有骨裂的情况,需进一步复查。而深航南京站将陈女士夫妇接到机场后,工作人员就消失了。担心航空公司撒手不管,陈女士夫妇只得坐在该公司的车上。

  到昨天中午,陈女士在车上待了有10多个小时了。记者找到深圳航空公司设在禄口国际机场的南京站办事处,一位姓何的负责人表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应该是轧到陈女士脚趾的乘客。前晚,公司本来准备安排他们到机场附近的宾馆住宿,可他们不去。

  随后,经记者多次协调,深航南京站最终同意,再次带陈女士去医院看病,并先垫付医药费,等以后确定责任。

  江苏金港律师事务所孙君平律师认为,陈女士在飞机上受伤,虽是其他乘客造成的,但航空公司还是有责任的,航班工作人员有义务提示,打开扶手将座位往后推可能有不测事件发生。






欢迎光临 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http://bbs.aero.cn/)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