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设备故障分类等级标准》
一、编写背景
随着我国民航运输业的飞速发展,民航在空管设备建设和更新改造上加大了投入,通过区域管制中心建设和航路改造,民航空管设备在种类和数量上已经跨上了新的台阶,设备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是,空管设备存在配置范围广、数量大、型号多,运行配套环境参差不齐,管理分散等问题,缺乏统一、规范的设备运行状况标准,加大了设备运行管理难度。尤其在空管体制改革后,全国一体化的运行保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迫切需要相应的运行管理体系进行支持。因此必须依靠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手段,强化空管设备运行管理、提高空管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在此背景下,着手编写了《空管设备故障分类等级标准》。
本标准通过对空管设备的故障进行技术标定和影响评估(包括设备种类、设备配置属性、设备故障技术分类、设备故障影响评估分级、设备故障部件属性和其它相关属性等),形成空管设备故障信息化数据,作为在空管运行体系中空管设备运行等级评估、设备配件储备管理、技术支持协调、设备采购选型评估、相关数据统计和空管设备运行信息通报等业务和运行管理的基础识别信息,满足民航空管运行体系信息化的需要,从而提高空管运行的协调效率,提高空管设备运行和技术支持能力,确保空管设备运行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本标准通过建立空管设备的故障技术标定和影响评估的原则框架,为空管设备业务和运行信息系统的建设,为空管设备故障分类等级细化的操作,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方法。
附件中的依照本标准产生的相关空管设备故障信息数据表单是今后做为空管设备业务和运行管理的信息数据库的一个组成部分,该部分数据将在实际设备运行中不断充实、完备。
二、编写目的
规范民航空管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简称空管设备)的运行管理,全面、科学、高效地对空管设备在运行中的故障进行分类等级的标定、评估,形成空管
设备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的运行信息数据。为空管设备运行等级评估、设备配件储备管理、技术支持协调、设备采购选型评估、相关数据统计和空管设备信息化管理提供基础识别信息,满足民航空管运行体系中空管设备运行信息通报的需要,确保空管设备运行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三、编写依据和原则
本标准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CCAR-115TM)、《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AP-115TM-134-R1)中的相关
内容进行编写;以切实反映空管设备运行情况,量化设备故障对运行影响为原则进行编写。四、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对空管设备故障的标定、评估和识别。五、空管设备故障分类等级的标定和评估
1.
空管设备故障信息数据的组成空管设备故障信息数据包括设备系统种类、设备配置属性、设备故障技术
分类、设备故障影响评估分级、设备故障部件属性和其它相关属性等信息段,按以下方式划分(见下表):
2.
故障的技术分类标定(包括设备种类、设备配置属性、设备故障技术分类、设备故障影响评估分级、设备故障部件属性和其它相关属性等)
信息段 内容 标识 备注
设备种类 地空通信(含内话)自动化系统雷达(含一次、二次、场监)自动转报导航 ATM卫星通信附属 VHF ATC RAD FTN NAV ATM SAT AUX
设备配置属性 主用备用应急 MAI STB EMG
设备故障技术分类 见第二节故障的技术分类标定 I II III
设备故障影响评估分级 见第三节故障的影响分级评估 A B
C D
设备故障部件属性 ―― ―― 待定
设备运行属性 设备投产日期 96-12-05
设备故障时间 设备故障日期 03-08-23 待定
其它相关属性一 ―― ―― 待定
其它相关属性二 ―― ―― 待定
依照单独系统的空管设备的故障对实现该系统设备功能的影响程度,按三类故障进行标定划分(见下表):
故障分类 故障分类依据 举例说明
I类故障 系统基本功能无法实现 无法接受的人机界面(MMI)频繁死机频繁发生的关键服务器死机在模拟训练平台上频繁的练习重新启动
II类故障 系统部分基本功能失效,可靠性或性能降低 某个人机界面(MMI)频繁死机(每 2小时一次)某些关键功能无法实现,如无法创建某一类的飞行计划,进程单上显示的主要内容出错等
III类故障 系统某些功能失效,不影响系统基本性能,但给使用者带来不便 管制移交电话失效如,无法及时显示、删除飞行条、无法及时触发移交等
不同种类设备根据其特点各自定义故障分类依据,并对其故障按三类分别归类,形成设备故障分类汇总。
具体内容形成如下表:
设备故障分类表
I类故障
故障设备或系统名称 故障名称 故障现象
II类故障
故障设备或系统名称 故障名称 故障现象
III类故障
故障设备或系统名称 故障名称 故障现象
3. 故障的影响分级评估
依照单独系统的空管设备的故障对管制单位运行的影响程度,按四级故障进行评估划分(见下表):
故障分级 故障分级依据 举例说明
A级故障: 造成管制单位丧失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能力或造成机场关闭的故障 短时间不能恢复的电力系统、管制单位主干通信传输系统、内话系统(甚高频系统)、空管自动化主备系统等设备整体瘫痪。
B级故障: 造成管制方式降级、机场运行标准降低、飞行容量大幅度降低的故障 短时间不能恢复的自动化主系统整体或部分失效、自动转报系统失效、内话(甚高频)部分失效、部分管制席位同时失效以及其他控管设备失效而导致的地空通信失效(地面);
C级故障: 造成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质量降低,影响飞行和管制运行效率,但未达到 A、B级标准的故障 短暂的自动化主系统、自动转报系统性能降级导致的飞行计划处理功能失效,各种原因导致的管制协调 /移交电话失效;
D级故障: 未影响飞行和管制运行的其他一切故障 自动化主系统单机单网故障、内话(甚高频)局部故障,短暂的管制移交电话和其他空管设备性能降级且迅速恢复,不影响管制运行。
依照上述标准,结合设备配置等条件的不同,对其故障进行定义。具体内容形成如下表:
一次雷达设备故障分级(雷达管制)
具备双重以上雷达覆盖资源配置 具备双重雷达覆盖资源配置 具备单重雷达覆盖资源配置
故障名称 设备故障级别 设备故障级别 设备故障级别
六、空管设备故障分类等级识别资料
根据本标准,对 VHF系统设备、自动化系统、雷达系统、自动转报系统和 ATM设备、导航设备、卫星等传输设备以及附属设备的故障进行了初步标定,形成的空管设备故障信息数据识别资料见附件。这些资料将根据设备型号的更新和设备配置标准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增补,以求完备。
七、定义(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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