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对民航业的补贴始于1938年,整个民航业第一次受到管制,那时候骨干航空公司可以获得补贴,用于各种短途和中途航线的邮递业务。随着更大型飞机的使用、骨干航空公司进入长途航线领域,政府补贴支出才逐渐减少。20世纪50年代,骨干航空公司已经不再需要补贴了。由于美国政府要发展一套完整的航空运输体系,特别是对小社区的航空服务,因此,20世纪40年代起美国政府开始发展地方航空公司。这些地方航空公司不能和骨干航空公司竞争,只能提供短途和密度低的航路服务。联邦政府和邮政系统支付补贴发展这类航路。在50、60年代,它们在短途航路上逐渐取代了骨干航运公司和地方航运公司。1978年,整个行业放松了管制,随即根据当地法律,制定了“基础航空服务”项目 (Essential Air Services”, EAS),制定对地区航空公司的评估分值,而不是根据该公司在哪条航路上经营为授予补贴的标准。这些有资格获得补贴的航空公司的产生,也具有公开竞标的基础,从而有效地降低了评审过程中的资讯不对称性,保证评审资格标准和服务水准的一致性以及投票程式的严谨性。
美国民航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简称FAA)每年向那些对国家综合机场系统(National Plan of Integrated Airport Systems,简称NPIAS)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机场提供“数亿美元”的补贴,以保证机场规划、发展、噪音降低、增加客容量以及其他一些项目的开展。其目标是保证机场为客运、货运和其他服务提供安全可靠有效的运行,改进机场及其周围环境的相容性,保证公众能充分享用机场服务。这部份补贴主要来自航空信托基金 (Aviation Trust Fund,简称ATF),大约占ATF总支出的20%左右。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导,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内继续扩大新机场的建设规模,大多数专案建在中西部,对亏损的支线机场予以支持。民航局局长李家祥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民航业基础设施建设达到4,250亿元,新修建机场56个,迁建机场16个,改(扩)建机场91个,这些机场建设项目大多数位于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