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aerodrome operating minima 机场上可供航空器起飞或着陆的最低条件。 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一般以能见度、跑道视程、决断高度、最低下降高度及云底高等条件表示。 2.1.7 机场交通 aerodrome traffic 12 在机场机动区内的一切交通以及在机场附近所有航空器的飞行。在机场附近所有航空器的飞行是指已加入、正在进入和脱离起落航线的航空器的飞行。 2.1.8 机场起落航线 aerodrome traffic circuit 在机场附近航空器运行所遵循的规定航迹。 2.1.9 航空器识别 aircraft identification 用于识别航空器身份的一组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或等同于航空器呼号的代码。 2.1.10 空中交通 air traffic 一切航空器在飞行中或在机场机动区内的运行。 2.1.11 空中交通管制许可 air traffic control clearance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对航空器在限定条件下运行的批准 注:为了方便,空中交通管制许可简称许可,前面可加上滑行、起飞、离场、加入航路、进近、着陆来指示特定飞行阶段的许可。 13 2.1.12 告警服务 alerting service 为了通知有关组织航空器需要搜寻援救并在必要时协助该组织而设立的一种服务。 2.1.13 修正海压高度 altitude 自平均海平面量至一个面,一个点或作为一个点的物体的垂直高度。 2.1.14 进近管制室 approach control office 为一个或几个机场受管制的进离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而设置的单位。 2.1.15 进近管制服务 approach control service 对进场或离场受管制的飞行所提供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2.1.16 进近顺序 approach sequence 准许两架或多架航空器进近着陆的次序。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