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手册的每一次修改将包括修订页、有效页清单、修订状况表三个部分;
B. 在修改《运行手册》内容时,对更改内容采用在其右侧加一竖实线改线条,以指明内容的更改部分,此更改线条将在该页面下一次修订时去除;
C. 对具有一定时间限制的更改内容,本手册采用临时更改通知单。
A. 《运行手册》的初版、修订版和涉及到对规章、程序的修改,需经学院运行副院长审查或院长签批后,经局方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B. 学院运行管理机构或运行程序等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报局方审核批准,在批准前不得执行。
《运行手册》或该手册的相关内容应颁发和呈交下述单位和个人:
A. 学院内部:
a) 每一位飞行教员和飞行机械教员;
b) 每一架航空器;
c) 涉及运行相关的部门领导和人员;
d) 学院驻北京办事处;
e) 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发给的部门或相关人员。
B. 学院外部:
未经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同意,严禁向学院以外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供此《运行手册》;
C. 民航当局:学院所在区域的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D. 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保留一份具有手册持有人签名的发放清单,其中包括《运行手册》控制编号,《运行手册》持有人姓名和修订状态记录;
E. 《运行手册》持有人应及时插入本《运行手册》的修订页。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所属部门的人员了解《运行手册》的最新修订内容;
F. 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负责定期对《运行手册》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G. 本《运行手册》由学院安全运行控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