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307 条 发动机仪表fficeffice" />
除了局方对涡轮发动机飞机允许或者要求具有等效安全性的不同仪表外,
其他按照本规则实施运行的飞机应当安装下列发动机仪表:
(a)每台发动机一个汽化器空气温度指示器。
(b)每台空气冷却的发动机一个气缸头温度指示器。
(c)每台发动机一个燃油压力指示器。
(d)每台未装备自动高度混合气控制器的发动机一个燃油流量表或者燃油
混合气指示器。
(e)所用每个燃油箱一个指示燃油量的装置。
(f)每台发动机一个进气压力指示器。
(g)每台发动机一个滑油压力指示器。
(h)当采用传输或者独立的供油方式时,每一滑油箱一个滑油量指示器。
(i)每台发动机一个滑油温度指示器。
(j)每台发动机一个转速表。
(k)每台发动机一个独立的燃油压力警告装置,或者一个用于所有发动机的
总警告装置,该装置具有使单个警告电路与总警告装置隔离的功能。
(l)每一可以反桨的螺旋桨具有一个装置,当螺旋桨处于反桨状态时向飞行
机组发出指示信号,该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以在正常低桨距限动位置至最大反桨距之间反桨循环过程中任一点
被触发,但在正常低桨距限动位置或者高于此位置时不可以给出指示。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民航局令第195 号)
CCAR-121-R4 -53-
(2)指示的信号源应当由螺旋桨桨叶角触发或者直接对其作出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