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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血案追踪:死者家属请律师向机场索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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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11:08: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图:2009年2月9日晚上10点15分左右,在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候机楼2楼祥鹏航空公司的售票柜台外,20多岁犯罪嫌疑人刘勇与旅客王文艳、及其送行的三位家人朋友发生争执、打斗,刘勇随后从挎包中拿出一把刃长8厘米的银色跳刀,刺伤王文艳等4人。最终导致1人死亡、三人受伤。 摄影:记者陈昱州
  热闹的元宵夜,冰冷的刀子。距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血案发生已事隔一周,受害者王文艳的尸检报告还没出来,她的尸体依然躺在冰冷的太平间。其他几名幸存的伤者,仍在医院进行着抢救和治疗。
  据受害者家属称,行凶者刘勇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让他们心寒的是,至今为止,刘勇的家属不但没有在幸存者的病床前露过面,就连最伤心欲绝的王文艳家属,也没有得到过一句道歉和安慰的话。在王文艳的父母抱憾离昆后,王文艳的丈夫和弟弟,开始四处奔走,寻求法律帮助。
  昨(17)日,他们找到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耿国平和彭泽两位律师。律师表示愿意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王文艳的家属认为,刘勇的行为,给他们一家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重创,在公安机关严惩凶手的同时,他们将提出民事索赔。他们还认为,乘客因意见分歧发生纠纷,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机场对此事应当承担责任。
  昨天,王文艳的家属正式与律师签订了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之后,耿国平、彭泽两位律师和王文艳的丈夫及弟弟一起,到医院看望了机场血案中的其他受害者,并了解了详细的情况。据透露,3名伤者中李花身中一刀,倪伟2刀,身中11刀的郭国平前天才出重症监护室,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详细了解了情况后,耿国平、彭泽律师表示,接受委托后,他们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首先协助公诉机关依法追究行凶者刘勇的刑事责任,要求人民法院严惩行凶者;其次,对行凶者刘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尽力帮助受害人一家获得应得的赔偿;除此之外,他们还将代理家属依法追究昆明机场和相关航空公司的责任,对于索赔金额,将视具体案情酌定,目前尚不得而知。
  机场血案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突发事件?律师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机场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责任保障已经进入其服务场所机场大厅的王文艳等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关于机场属于公共场所和本事件属于突发事件故而不承担责任的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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