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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妇执意乘坐飞机 导致航班延误近1个小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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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2 19:08: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昨(21)日,一名来自遵义已怀孕近9个月、身体不适宜乘机的孕妇,未经医院检查和无法出示相关医院证明,在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简称“贵阳机场”)执意登机前往外地生产,结果导致航班延误近1个小时。
  昨日中午12点50分许,记者接到延误航班乘客的反映后,立即与贵阳机场取得了联系。据贵阳机场总值班经理王玉祥介绍,这名怀孕女乘客是经北京一家旅行社购买的个人飞机票,准备乘坐当天由贵阳经南昌飞南京的MU2756号航班前往南昌。当天,这名怀孕女乘客的姐姐帮其办理登机手续后,来到登机口和机舱口时,工作人员发现她是孕妇,经询问得知她怀孕已近9个月。根据当天这架航班所属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和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相关规定,32至36周之间的孕妇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宜乘机的证明才能乘机,但这名孕妇却无法出示证明,工作人员因此拒绝为她扫描登机牌。但她不听劝阻执意登机。
  工作人员上机向这名孕妇讲解了孕妇乘机的相关规定,机场医务人员也上机对她进行了检查,在发现她的身体状况不适宜乘机后,现场为其开具了证明,并告知凭证明可全额退还票款。但这名怀孕女乘客仍执意要乘机,因此飞机不能起飞。
  最后贵阳机场只有将所有乘客请下飞机,这名孕妇终于下了飞机。其余乘客再次登机时,航班在比正常起飞时间延误了近1个小时。机场方面帮这名怀孕女乘客联系了从贵阳机场到遵义的专线小巴。
  王经理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怀孕32周以下的孕妇可以自行乘机,32至36周之间的孕妇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宜乘机的证明才能乘机,36周以上孕妇禁止乘机(各家航空公司规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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