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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公告称并未也不可能向有关部门申请注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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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6 09:00: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09-006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已经申请政府以国有资本注资,并希望金额不少于南航此前获得的30 亿元人民币。经向本公司管理层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集团”)核实,现作出以下澄清: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曾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表示希望得到政府注资,本公司并未亦不可能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注资申请。截止目前,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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