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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案二审 未当庭宣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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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6:23: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据《财经》报道,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案,3月17日上午8时30分二审开庭。

  由于李培英一审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李的辩护律师在二审法庭上极力辩护,力求保住李培英一命。激烈抗辩一直进行到当日中午12时许。

  二审法院山东省高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另行择日公布终审结果,李培英能否保住将 近六旬之身,尚无定论。

  李培英于此前的2009年1月21日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初次受审。2月10日,济南中院一审认定李培英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其中,贪污8250万元,但鉴于贪污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受贿2661万余元,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后,两罪并罚,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一审判决,于2月19日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惯例,本案若可能出现拐点,关键在于二审法院是否认定其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是否存在自首、退赃或者立功等从轻和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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