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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修改兑换规则 信用卡积分兑换里程受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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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6:3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9-07 《长江日报》 记者王刚,实习生吴薇薇、李艳培
  记者昨(6)日获悉,有“国航知音卡”持卡人近日收到国航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明年1月1日起,持卡人用积累的国航里程兑换免费机票时,将不能随意指定为谁兑换,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受让人名单”执行。
  据悉,国航的新规要求:每名会员最多设置8名“受让人”,公司或法人实体均不可成为“受让人”。首次建立“受让人名单”之后,可对名单进行修改,但若增加“受让人”,则将被扣减300公里里程,并且新增的“受让人”只能在变更成功60天后才能兑换免费机票。国航此举意味着,“黄牛党”们倒卖信用卡积分的难道将加大。
  今年6月10日,本报记者曾以《信用卡积分网上热卖》为题,报道了“黄牛党”收购信用卡积分,将其兑换成航空公司里程后将其转换成机票再出售,赚取出售机票的价格与收购积分价格的差价牟利。
  据悉,目前已有兴业、华夏、民生等银行纷纷对信用卡积分兑换航空里程进行“设限”。今年7月1日开始,民生银行规定:该行信用卡积分进行航空里程兑换时,需加收手续费。收费标准为15000积分或30元/次,每次最少需兑换500公里航空里程,每次最多可兑换50000公里航空里程。同时,该行还对信用卡用户免费兑换的次数做出规定:根据信用卡的级别不同,持卡人每年最多只能获得6次的免费兑换机会。超出免费次数后,兑换费用将按照收费标准收取。
  “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航空里程虽属买卖双方的自愿行为,但也易造成信用卡客户信息外泄等。航空公司、银行等采取兑换限制措施,将有利于防范兑换交易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分析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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