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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等四国拒绝哥本哈根减排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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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6:16: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核心提示:日前,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东道主丹麦提出一份气候草案,要求2050年减少全球一半的温室气体排放,并把2020年作为碳排放的顶峰年。草案遭到了新兴发展中大国的强烈质疑。据悉,由中国、印度、南非、巴西制定的草案已在本周三提交给联合国。 中国广播网12月4日报道 随着印度昨天正式宣布2020年减排标准,以中印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对垒正式形成,同时,双方的矛盾也进一步激化。 印度环境部长拉梅什昨天宣布,印度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20-25%。与中国类似,印度也公布了一个范围,并且同样采用碳强度标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昨天表示,我们理解印度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处境,对于印度根据本国国情及自身能力采取适应和适当减排的举措,我们会予以支持。 带小学生去哥本哈根 印度议会昨天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主题就是印度应该在哥本哈根大会上持何种立场。 拉梅什在议会发表了长达65分钟的演讲,他强硬表态称,印度永远不会承认有约束性的绝对减排承诺,也不会同意设定碳排放顶峰年份。“有些国家一直试图让发展中国家宣布排放顶峰年份,我们不会签署这样的协议,这是不可接受的,这是两个不可谈判的立场,我们不会有任何妥协。”他强调,印度可以很灵活,但不能在基本的国家利益上让步。 他表示,如果印度获得国际资金和技术帮助,印度将接受国际社会对于其减排努力的验证。他声称,现在是印度该展现一种可替代的增长方式的时候了。而为了保证代表性,他将带2名小学生和2名大学生前往哥本哈根。“这将展现印度为下一代做事的严肃性。” 拉梅什还宣布了一系列具体措施:2011年12月前,所有车辆都将符合高效燃油标准,全新的绿色示范建筑,制定能源保护法案以让工业领域有能效认证等等。 秦刚昨天则表示,中国和印度都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气候变化的受害者,中国和印度没有承担约束性减排指标的义务。中国和印度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有着相同的主张、相同的关切、相同的要求。我们都要求发达国家履行承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率先大幅减排,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及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同时,中方也愿意和印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 中国版草案周三已提交 事实上,印度的强硬态度也代表了发展中国家声音。 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召开前,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大国拒绝了丹麦草案所提出的在2050年把世界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至一半的要求。目前发展中国家仍然在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发展权利而做出努力,并要求富国在制定全球减排目标前做出更大的努力减少排放。 上周,会议东道主丹麦提出一份气候草案,要求2050年减少全球一半的温室气体排放,并把2020年作为碳排放的顶峰年。草案遭到了新兴发展中大国的强烈质疑。南非首席气候问题谈判代表阿尔夫·威尔斯表示:“我们不能同意在2050年将排放量减少一半,因为这意味着剩下的份额将由发展中国家来完成。”他还明确表示,如果工业化国家继续增加他们的碳排放量,那么发展中国家有可能会改变目前的温和立场。 据一位研究该文件内容的欧洲外交官透露,丹麦提出的气候问题草案中为新兴国家划出了“红线”。他表示,新兴国家不能接受的底线是,全球在2020年达到碳排放顶峰,并在1990年的基础上削减50%排放量。此外发展中国家还指出,发达国家应该为他们两百年的工业化时期和大量使用矿物燃料负责。 据悉,由中国、印度、南非、巴西制定的草案已在周三提交给联合国。 秦刚称,中国、印度、南非、巴西这几个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有着相同的处境、相同的立场和相同的要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要履行各自的责任,特别是发达国家应履行承诺,承担中期减排限制性指标,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及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 他指出,哥本哈根会议能否成功,在于能不能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能不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能不能坚持“巴厘路线图”,推动公约全面、有效、可持续的实施。如果背离上述原则,迟迟不履行承诺,那么哥本哈根会议形势不容乐观。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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