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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培训出合格飞行员 泛美航校被判退费344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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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14:41: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08-07 《新京报》 记者陈博,通讯员杨秀芝

 因未能按期培训出合格的飞行员,被称为国内首家民营航校的北京泛美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简称“泛美航校”)被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告上法庭,索赔数额高达1315万余元。昨(6)日,顺义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泛美航校退还海航培训费344万余元。

海航索赔数额逾千万

  海航诉称,2004年和2005年,该公司和泛美航校先后签订了三批共53名飞行员的委培合同,合同约定:飞行学员在毕业并考核合格后,将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颁发的《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等“六证”。但泛美航校却未按约提交合格的毕业学员,取得“六证”的学员仅18人,泛美航校应赔偿海航全部损失1315万余元。

  泛美航校则辩称,第一批学员已培训完毕,但海航尚拖欠培训费。至于第二批和第三批学员,泛美航校愿退还未完培训的费用。

首批学员证照继续有效

  法院审理认为,海航公司未按约及时足额交纳第一批14名学员的培训费,第一批学员已经取得的证照应认定继续有效,培训费尚欠268.8万元。经核算,海航公司应支付泛美航校的第二批学员的费用总额为485.5万元,海航公司实际支付了633.6万元。第三批的17名学员均未取得任何培训证照,海航公司不应支付培训费,但已实际支付464.8万元。经过统一核算,泛美航校应退还海航公司培训费共344.2万元,并支付利息。

  海航还要求泛美航校赔偿学员的工资款,以及给学生转航校培训的费用差额。但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据介绍,此案宣判后,双方均未当庭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目前还在上诉期内,法院尚未收到上诉申请。”顺义法院法官说。

  背景:泛美航校被判赔邮航700万

  当初就在海航起诉之后,中国货运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邮航”)也起诉泛美航校,称委托培训的10名飞行学员无一毕业,要求退还培训费384万元和违约金349.4万元。西城法院于今年年初一审判决支持邮航的诉讼请求。泛美航校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北京泛美国际航空学校成立于2003年11月,是经国家民航总局批准设立的以飞行驾驶技术培训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机构,注册资本为7770万元。2008年,因投资人美国国际集团(AIG)陷入困境,泛美航校所有飞行基地全部停飞。2009年3月,媒体报道称泛美航校“彻底”停飞,310多名学员全部“被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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