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保安公约外交大会(Diplomatic Conference on Aviation Security)在北京闭幕,会上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
据了解,在12天的会期内,与会近80个国家和组织的300多名代表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高级官员就条约涉及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最后的磋商,并最终产生新的国际多边条约的正式案文,命名为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这是民航史上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公约。
两个法律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将新出现的对航空运输业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定罪。将联合国反恐公约体系中的许多既有的法律制度移植到公约和议定书案文中,进一步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来完善国际航空刑法,以保障国际航空运输业安全、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虽然之前有关反劫机,反爆炸等五项航空保安公约已为广大国家所接受,成为打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的广泛适用的法律文书,但仍需在若干方面对其进行更新,以便应对将航空器用作武器或者实施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攻击等新的和正在出现的威胁。此外,之前各种文书的侧重点是在航空器上或机场实际施行应处罚行为的人,而对犯罪行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的处理问题未做具体规定。
此次通过的《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不仅弥补了之前航空保安公约存在的空白和不足,还关注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非法运输问题,为实现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地保护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球民用航空业的安全发展。
本次外交大会主席、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副局长夏兴华表示,为确保外交大会的圆满成功,中国代表团充分发挥了东道国的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外交大会的成功举办,充分反映出我国民航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扩大了我国的对外影响。外交大会通过的《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将成为国际反恐公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