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2日召开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下发了《关于建设民航统一清算体系的指导意见》,倡议建设由政府部门引导,专业清算机构提供行业资金清算服务,航空运输企业、机场和服务保障企业等行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民航统一清算体系,以贯彻落实建设民航强国战略的构想,促进民航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民航财务保障能力,实现民航持续安全发展。
《指导意见》介绍了建设民航统一清算体系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民航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推动统一清算体系建设。
据了解,民航统一清算体系以保障行业科学发展和持续安全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资金统一集中结算为基础,以推动行业和谐共赢和公平诚信为原则,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统筹规划逐步推进为步骤,实现民航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具体建设目标主要有三项:一是建设统一资金清算信息平台,企业自愿加入,理顺行业资金结算关系,规范行业资金结算行为,明确航空运输企业、机场和服务保障企业等行业内各运行主体的权利和职责,确保资金流转顺畅。二是汇集行业资金结算信息,提高行业宏观调控效果,引导行业内企业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三是制定合理有效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清算规则流程,兼顾各方利益,降低航空公司、机场和服务保障单位资金清算成本,实现各清算参与主体共赢格局。
民航局要求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推动统一清算体系建设,即要充分发挥民航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加强民航统一清算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航空公司、机场和服务保障企业要积极加入统一清算体系,清算机构具体负责统一清算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