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航局规定2010年执飞首都机场须用英语通话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6-15 15:40: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6-15 《新京报》
为减少因英语通话差错造成的安全隐患,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规定,到2010年5月,各运输航空公司航班在首都机场起飞和降落时,机组飞行员与北京所有管制单位必须用英语进行通话。
  由于近年来国际上因为英语无线电通话人为差错所引起的飞行事故、航路冲突及危险接近等问题多次发生,为此,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2008年起凡在国际运行的飞机和直升机上担任机长和副驾驶的,都必须达到ICAO英语无线电通信能力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民航局也于去年推出了中国飞行员英语等级测试系统并规定,2008年5月5日起,各航班在首都机场起飞和降落时,应至少有30%以上的飞行员与北京所有管制单位使用英语进行通话,2010年5月5日将达到10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6-2 03:43 , Processed in 0.015600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