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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推进手机实名制打击手机色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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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1 12:27: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核心提示: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通知称,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彻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奠定坚实基础。 千龙网12月21日报道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并强调落实基础电信企业领导人问责制,严格清理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强力治理网站变换域名、逃避监管行为。通知强调,2010年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不得再新建WAP网关,并力争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彻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通知,第一阶段为全面清理,重点整治,落实责任阶段时间从2009年11月12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相关主体快速反应,排查问题,重拳出击,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初见成效。第二阶段为落实方案,抓好整改,强化手段。时间从2010年1月1日到9月30日。第三阶段为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提升管理阶段,时间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要深化企业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指出,要落实基础电信企业领导人问责制,明确指出各基础电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信息安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通知强调,基础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商要对网站接入环节进行全面整改。接入服务商必须持证经营、所接入的网站必须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违反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与所提供接入服务的网站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未签协议的立即补签,已签协议但协议内容不完善的立即重签,不签协议擅自提供接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接入服务商要全面整改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在2010年1月30日前,要完成企业内部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的排查,全面检查用户接入资源的在用情况,发现再转租行为的,立即停止租用合同并收回接入资源。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重点清理电信资源租用合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击电信资源再次转租行为。做好转租接入资源收回后用户的善后处理工作,避免影响合法用户的正常使用。要制定有关接入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将接入资源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对擅自转租接入资源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彻底杜绝接入资源层层转租现象。 通知指出,基础电信企业要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和补登记,逐步提高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比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本文来源:千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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