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6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轮椅旅客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16 13:05: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定义及应用fficeffice" />

轮椅旅客是指在航空旅行过程中,由于身体的缺陷或病态,不能独立行走或步行有困难,依靠轮椅代步的旅客。包括残疾轮椅旅客和病患轮椅旅客。

残疾轮椅旅客,是指由于身体的先天缺陷或者肢体有损伤记录或者被认为有过此类伤害而造成下肢终身残疾,行动不便或者不能够自己单独完成紧急撤离的残疾旅客。

病患轮椅旅客,是指身患重病使得肢体严重受伤或者损伤,不能够自己单独完成紧急撤离的病患旅客。

分类

WCHC(WHEELCHAIR-S FOR CABIN SEAT)轮椅——用以到达或离开客舱座位。即旅客自己完全不能行动,需要一定的工具帮助他从候机室到达或离开飞机旁,上下客梯和到达或离开客舱座位。此类轮椅旅客被视为无自理能力的轮椅旅客,运输受到严格限制。

WCHS(WHEELCHAIR-S FOR STEP)轮椅——用以上下客梯。即旅客可以自己走到或离开客舱座位,需要一定的工具帮助他上下客梯和从候机室到达或离开飞机旁。此类轮椅旅客被视为有半自理能力的轮椅旅客,运输受到一定限制。

WCHR(WHEELCHAIR-S FOR RAMP)轮椅——用以通过停机坪。旅客可以自己走到或离开客舱座位和上下客梯,仅需一定的工具,帮助他从候机室到达或离开飞机旁。此类轮椅旅客被视为有自理能力的轮椅旅客,运输不受限制。

运输条件及操作办法

载运需要轮椅的旅客,航空每一航班的每一航段上,无自理能力的轮椅旅客(WCHC)/或无成人陪伴同行的半自理能力的轮椅旅客(WCHS)B737/A319只限2名,且不能与担架旅客在同一架飞机上承运;有成人陪伴同行的半自理能力轮椅旅客(WCHS)B737/A319限载5名;有自理能力轮椅旅客(WCHR)不限数量,也不限机型。

需要轮椅的旅客必须在定座时提出申请,售票员应详细询问旅客或其代理人有关旅客的病残情况,以便决定旅客应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况。

只在机场地面和/或上下飞机时需要帮助的残疾轮椅旅客,可不需要提供《诊断证明书》,应根据无自理能力残疾轮椅旅客(WCHC)、半自理能力残疾轮椅旅客(WCHS)、有自理能力残疾轮椅旅客(WCHR),分别填写适用的《乘机申请书》,以便承运人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安排。

轮椅旅客需要在航班离站前48小时提出定座申请和购票。

无自理能力轮椅旅客在整个旅途过程中,必须有家属或其监护人陪同。

如该轮椅旅客是病患旅客(肢体严重受伤或者损伤),属于限制运输的范围,除在定座购票时填写适用的《乘机申请书》外,还须在定座购票以及办理乘机手续时交验《诊断证明书》。

无自理能力轮椅旅客,以及旅客携带的轮椅或者其他辅助设备的电池为危险品材料,需要航空妥善包装,旅客必须在航班离站48小时以前提出并得到航空明确给予承运的答复,并在该航班开始办理乘机手续1小时前来到航空或航空代理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

自带轮椅可免费运输,可作为托运行李装在货舱内,亦可携带进入客舱放置于飞机客舱专用储藏柜内。

售票服务

参考《地面服务手册》下册ffice:smarttags" />13.5.4

乘机服务

始发站、经停站及目的站的地面服务部门在接到售票部门传递的有关轮椅旅客的运输信息时,应及时做好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

对于轮椅(WCHCWCHS)类型的旅客,需要增加特殊服务设备(如轮椅升降机)和特殊服务事项(如要求在经停站留在机上等候等)时,FOC 客户服务

有关站为轮椅旅客提供相应的乘机服务和设备保障服务。如必要的引导服务,协助办理乘机手续服务,候机期间必要的照料,为旅客提供推轮椅服务,并根据旅客情况提供上下机服务(如提供旅客登机车)。操作办法可参照8.3.1.4 病残旅客服务的一般规定和8.3.1.7 病残旅客乘机服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航班离站前,地面服务部门应填写《乘机服务单》一式四份,一份地面服务部门留存,另三份交给乘务长。地面服务员与乘务长进行交接时将轮椅旅客及其座位号等信息通知乘务长。

航班离站前,如果发现没有按要求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书》的病患轮椅旅客,或者发现无自理能力等受载运限制的残疾轮椅旅客未预先提出运输申请,地面服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乘机手续,机长有权拒绝登机。旅客被拒绝登机后,地面服务带班人员应按照8.3.1.6-7) / 8.3.1.7-1) 有关未满足承运条件处置程序执行,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置工作。如旅客强烈要求乘机,可按照8.3.1处置程序执行。处置过程以不延误航班为前提。

航班离站后,地面服务单位(如配载或特殊旅客服务室或商务调度,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应通过拍发特殊服务电报,亦可采用传真、服务网信息系统方式,将轮椅旅客乘机信息通知经停站和到达站以便组织后续保障工作。

根据收到的轮椅运输电报或者传真等有关轮椅旅客的乘机信息,经停站应做出服务安排,并在旅客过站期间提供相应的服务;到达站应与旅客的迎接人员取得联系,做出必要的服务安排。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2-23 10:57 , Processed in 0.031002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