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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航吉林分公司飞机维修厂顺利通过中国民用航空东北管理局和吉林民航安全监察局适航维修处对其进行的维修单位年度适航审查工作。
在局方为期三天的检查中,依据CCAR-121和CCAR-145部的规定,分别对该厂工程技术、维修计划和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航材保证、定检质量、支援能力、航线维护等方面,结合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飞机防空停措施的落实、维修记录以及培训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
审查组通过检查一致认为,该厂维修系统运行正常,能够落实121部营运人的飞机适航性责任和145部维修单位责任。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审查组协助维修单位逐一进行分析,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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