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5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禁令大限将至 民航局再暂停新航空公司申请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0-21 11:05: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10-21 《京华时报》 记者任芬

2007年的一纸“禁令”,堵住了国内新设立航空运输企业的通道。正当“禁令”大限将至,业内揣测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是否会重新开闸之时,民航局再发通知,表示将继续暂停受理新设立航空公司的申请,以及暂停受理航空公司设立分子公司,并将提高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门槛。此外,对航空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也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昨天(20日),记者从中国民航局方面证实,为适应航空运输健康发展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需要,民航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落实航空运输安全要求的通知》,将从多个领域着手,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施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据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消息显示,在新设航空公司的管理方面,根据当前航空运输生产形势和航空运输保障状况,民航局决定继续暂停受理新设航空公司(含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申请。
  早在2007年,民航局即出台措施,称在2010年以前原则上不予受理新设立航空公司的申请。这一政策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延续。
  民航局也将暂停受理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并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已设立的分公司,按照《关于印发《民航局关于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要求的,要在2010年底前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请民航局取消其分公司的核准。
  民航局还进一步提高了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门槛。航空公司如欲设立1家子公司,其机队规模应达到50架以上且具有10年运营经验。此后每增加20架飞机,方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增设1家子公司。航空公司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不得再设立子公司。航空公司如欲设立1家分公司,民航局规定其机队规模应达到20架以上,此后每增加20架飞机方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增设1家分公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6-30 11:11 , Processed in 0.015600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