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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姓名被打错 航空公司与乘客“共买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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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4:22: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1-09 《海峡导报》 记者郑瑞卿,通讯员黄静燕、林惠铭

  范女士因机票上的名字被航空公司打错了,造成了要另外买一张机票才能登机。而这张没有使用的机票,又该由谁买单呢?日前漳州芗城12315为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原来,范女士名字中有个“荣”字,但是由于各方疏忽,“荣”字在机票上却被错误地打成了“宋”。根据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机票身份证号码出错,或是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写成了同音字,机场还可以在登机前及时修改过来。而范女士的这张机票因为不符合修改的条件,成了一张废票。为了不耽误行程,范女士只好重新买票登机。
  出差回来后,范女士直接找到了出票的漳州某航空售票点。她认为,写错姓名是售票点的工作失误,售票点应为她的这张废票“买单”,退还她1150元的全额票款。而售票点虽然承认是自己的过失,却认为范女士取票时没有仔细核对信息,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范女士向芗城12315投诉,希望工商部门帮忙协调。
  12315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了解到,范女士拿到机票时,粗看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便签收了。而售票点因为客人较多,忙乱中也忘了提醒范女士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直到看见范女士退回的机票,售票点才意识到错误。
  对这张没有使用的“问题”机票,航空公司同意退还50%的票款(575元)。
  12315人员认为,商家出售了问题商品,应该对其负责调换或者原价退回,但是由于范女士签收时没仔细检查,也有过错,从法律角度讲,这是共同过错,所以这张废票应该由双方根据过错大小共同“买单”。经调解,售票点最终同意赔偿范女士950元(含航空公司退还的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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