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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关长介绍离岛免税海关监管暂行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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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2:49: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3-24 中国新闻网 


 海口海关关长介绍离岛免税海关监管暂行办法

图:位于三亚市下洋田的三亚免税店。摄影:记者尹海明/中新社

 海口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李蓝雪24日上午在海南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新闻发布上介绍海关监管暂行办法,讲话全文如下: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经国务院批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工作即将启动。2011年3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2011年第20号公告),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经海关总署授权,我向大家通报海关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海关全力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积极推进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实施

  海关总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先后制定发布了海关对海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监管公告、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有力推动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实施需要,海关总署又研究制定了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并配套研发了相应免税品监管系统,这是海关全力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海关落实《海关总署 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合作备忘录》的实际行动,必将对海南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二、《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总则性规定。

  离岛旅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次数、商品品种和数额在海南省离岛免税商店付款选购免税品,所购免税品应当在海南省机场国内隔离区内提取,并乘机一次性全部携运离岛。

  (二)免税品销售、运送和提货等规定。

  1. 离岛旅客中的岛内居民每个公历年度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非岛内居民每个公历年度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海关对境内人员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依据认定岛内居民、非岛内居民身份,对境外人员则以其所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认定身份。

  2.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详实提供离岛航班信息以及此前已购买免税品信息等。

  3.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累计限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单一品种数量应当符合《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单一品种数量范围表》的规定。

  在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前提下,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免税品。离岛旅客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免税品,海关以依法确定的完税价格计征税款。离岛旅客可以通过免税商店办理税款缴纳手续。

  4.旅客进入隔离区后,应当在免税商店设立的提货点办理所购免税品提取手续。免税商店应当验凭离岛旅客有效身份证件、提货单据和登机牌等单证无误后交付相应免税品,海关实施监管和核查。

  5.离岛旅客在提取免税品后,因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需要离开隔离区的,应当将免税品交由免税商店(包括提货点)代为保管,待实际乘机离岛再次进入隔离区后提取。同时,免税商店应当将异常处理情况及时报告海关。

  (三)相关责任。

  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海关对离岛免税购物监管、验放的基本流程

  离岛免税政策实施基本流程包括:离岛免税商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离岛免税商店选购免税品并付款—离岛免税商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免税品到机场—离岛旅客在机场国内隔离区免税商店设立的提货点办理所购免税品提取手续并乘机携运离岛等四个环节。

  离岛免税商店进口免税商品。免税商店按照现行免税品通关监管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并按照海关要求登记免税品电子数据信息和入库手续。

  离岛旅客选购免税品。旅客在离岛免税商店按照规定选购免税品,需要缴纳税款的,可以通过免税商店向海关办理税款缴纳手续。

  免税商店运送。免税商店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将离岛旅客所购免税品施加封志,并运送至机场隔离区内提货点,且确保已售免税品外部封志完好。

  携运离岛。离岛旅客进入机场隔离区后,应当在免税商店设立的提货点办理所购免税品提取手续。免税商店验凭离岛旅客有效身份证件、提货单据和登机牌等单证无误后交付相应免税品。离岛旅客提取免税品后乘机一次性全部携运离岛。在旅客提货后,免税商店应当及时向海关传输旅客信息、离岛航班信息和免税品销售信息等电子数据。

  四、海关为实施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所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一是研发免税品海关监管系统。海关根据离岛免税政策需要,及时研发了免税品监管系统,以确保高效便捷顺利完成离岛免税业务的销售、征税、提取、核销以及查询统计等海关监管业务。同时,组织研发了第三方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供旅客信息查询和商品、航班信息传输交换等。

  二是做好监管设施配套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海关对免税品进口、销售、提货、携运离岛以及核销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对销售场所、提货场所还将借助视频监控系统等提升监管效果。现已完成离岛免税业务所需监管场所的布局和办公场所设置、监管设施和设备的配备、计算机网络布设、视频监控系统装配、现场监管人员增配、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三是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专业培训和模拟运行工作,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提高关员对该项业务标准规范的熟悉掌握程度和对相关作业系统的熟练操作技能,确保离岛免税业务监管顺利实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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