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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起诉旅行社索赔损失获得法院的支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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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2:32: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因出票编号被旅行社取消,5名乘客登机时遭拒,航空公司为乘客重新出票,票价损失5700元。航空公司将旅行社诉至西城法院,索赔损失。近日,记者获悉,航空公司的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2008年5月,乘客何先生等5人,通过携程网预订了5张杭州至哈尔滨的机票,随后浙江银燕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向乘客出票并收款。2008年6月5日,何先生等人拿着机票前往机场却无法登机。航空公司接到乘客反馈后,为乘客重新出票,变更为第二天的航班。因乘客的原机票是特价机票,只能退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航空公司重新出票,票价损失5700元。
  航空公司起诉称,经确认,是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航协系统取消了这5名乘客出票的记录编号,才导致乘客无法登机。据此,航空公司将旅行社诉至法院,索赔损失。
  庭审中,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辩称,并没有证据证明是旅行社取消了出票记录,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依据航空公司的申请,到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公安局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查询航班信息,取消乘客出票编号的单位确是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法院认为,旅行社对通过航协系统订票、出票、取消出票的流程应当是熟知的,可认定其在本案中存在主观过错,侵害了航空公司的权益,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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