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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为牟利游走在法律边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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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3:21: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资料图

新华网12月11日报道 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矛盾纠纷的大量出现,在一些大中城市大多以“调查公司”为旗号的私家侦探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并逐步涉猎婚外情、私人财产、跟踪寻人等敏感领域。记者最近在辽宁沈阳采访了解到,从一出现就饱受争议的私家侦探正面临良莠不齐、监管缺失等问题,甚至由此引发诉讼。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应该严加规范、有效整顿,使其能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私家侦探被“雇主”告上法庭

前不久,沈阳一个“私家侦探社”成了被告,被雇主索赔12万元。原告方是丹东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它的身份就是雇主。“雇主状告‘私家侦探’”,这在全国十分罕见。

据悉,沈阳某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是一家以信息咨询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然而在业内人士的眼中,它还有另外一个称号,就是“私家侦探社”,其员工就是“侦探”。当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一纸起诉书转到他们手中后,在当地的私家侦探机构中引起不小震动。

据这家咨询中心的负责人陈岩介绍,2005年6月,辽宁泽宇律师事务所同其签订了委托调查协议,“调查内容是案外人沈阳某集团公司名下的房地产以及该集团下属分公司、全资公司名下的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设定抵押权的全部情况。”双方约定调查费用为20万元,律师事务所一方总计支付给咨询中心12万元,其中5万元为调查费、7万元为保证金。

调查很快结束。然而对于咨询中心的调查报告,律师事务所方面并不满意,多次提出退款。因为没有谈拢,最后辽宁泽宇律师事务所将咨询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已交纳的12万元。对此,咨询中心表示不满。“这样的事情真少见,作为‘侦探’这可是头一次被律师兼雇主身份的告了。”对于这个结果,陈岩多少有些意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咨询中心的调查报告之所以不被“雇主”认可,主要是遗漏了很多内容,另外其提供项目材料也不全面,不完整,不能作为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证据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负责人称:“我们调查了他们的工商档案材料,发现经营范围只是经济信息咨询,不包括调查一项,真就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不过陈岩回应说,很多信息咨询中心都在从事调查工作,干的也是“侦探”的活,他们也是如此。

资深法律人士、与此案无关的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琦认为,尽管双方各执一词,诉讼的结果也很难预料,但这起案例还是给私家侦探行业和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在满足大量社会需求的同时,如何规范私家侦探行业的发展,避免引起新的社会矛盾,是一个应该认真面对的课题。

为求暴利游走在法律边缘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需要自己拿证据,这使民间调查机构在庞大的市场需求下一步步孕育、催生出来。然而如今的许多私家侦探机构为了获得暴利,不得不在法律的边缘行走。而关于私家侦探的存在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的争论始终没有间断。

11月中旬,记者在沈阳市私家侦探机构比较集中的和平区调查时,碰巧遇到一位从事“调查员”工作时间较长的徐某。谈及“业务”,他把私家侦探的业务归纳为民事和商业两类。民事包括婚外恋调查、亲子鉴定和寻人等。但现在最热门的是帮顾客调查上司的爱好和隐私,掌握了上司的这些把柄,很多人就可以“心里有底”。

徐某还向记者透露,这个行业虽竞争残酷,却可获暴利。比如婚外情调查,虽然起步价就要1万元,但许多人还是趋之若鹜,最高一次有人出价10万元。

“至于商业调查这一块,以讨债的居多,也有不少人花大钱要买工程或项目招投标的底价和对手价格之类。但法律有规定,这种行为最高可判12年,大的调查所一般不敢接,一些小所还是有接的。”徐某这样讲述着行业的内幕。在暗访中,记者了解到了沈阳调查行业的基本价格。寻人调查:4000元/人;婚外情调查10000元/人;查银行存款:3000元/账号;查手机记录:2000元/部;查电话地址:1000元/部;查房产:3000元/套……

记者还注意到,几乎所有的调查事务所都有摄像机、偷拍机、窃听器等器材。偷拍机的针孔摄像头是最先进的。调查人员在保持联络时,经常使用手机和固定频率的对讲机。一般的调查事务所都拥有两辆以上的车辆。

12月2日,在沈阳市皇姑区五一商店附近的一处民宅墙边,记者发现了多个侦探机构所发布的业务广告。走到跟前细看,广告内容全是调查婚外情、跟踪之类的业务。其实,我国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跟踪业务应属侦察工作,作为私家侦探机构并无此权力。承诺能为客户做此业务,其实就是在表白自己可以无事不做,只要你出钱。这显然已超出法律底线。

给私家侦探上把“锁”已刻不容缓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地的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对从事非法调查、讨债的私家侦探机构进行过专项清理整顿,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情况,目前私家侦探的人员构成主要包括四种。一是以前为公安人员或部队退伍老兵,调查手段娴熟,行业素质较高;二是律师;三是原先从事其他调查行业、最近才转业的;四是一些并无相关经验的人员,只要有利可图,就加入。虽然它不是一个合法的职业,但因社会需求较大,日子还不错。然而,由于属非法行为,许多有背景的委托人就“黑吃黑”,事后,甚至不按谈妥的价格付费,矛盾纠纷甚至治安事件也因此出现。

陈岩告诉记者,私家侦探的现状是鱼目混珠,良莠不齐。有些侦探公司的目光短浅,停留在婚姻调查方面,处于“小作坊”式发展。他还说,目前状况下,私人调查企业如何做好,提升社会信誉度和美誉度只能依靠自律,包括行业自律,当然更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王琦认为,私家侦探所使用的一些手段已对被调查人构成了侵权。首先电话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权的一部分,私家侦探用非法手段获得就侵犯了被调查人的隐私权,而窃听等手段更为恶劣;其次,诸如跟踪、监控等调查手段只有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才有权使用。他表示,在私家侦探的业务里,讨债如果使用合法的手段,很难对其进行界定,但问题就在于讨债通常都要使用违法的手段。

沈阳市政协委员、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冯昀指出,各种各样私家侦探机构的存在,说明社会上有着广泛需求,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种调查机构、信息公司等披着合法的外衣做私家侦探的活儿,调查也不择手段,因此大力整治十分必要。有关部门应该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宜疏不宜堵,探索如何依靠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使其积极的一面得到发挥,从而避免消极的因素扩大滋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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