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民航工作人员合力将担架旅客抬上飞机。 民航资源网2009年2月12日消息:大连市民陈先生春节期间发生车祸,造成下身瘫痪,急需转院到南京治疗,但医院开具的乘机证明已超过48小时,按民航的相关规定不能乘机。关键时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大连分公司地服部和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简称“大连机场”)急救中心大力协助,帮助患者在短短的30分钟内补办了手续,使患者在飞机起飞前15分钟顺利登机。 2月12日13:50左右,一位下身瘫痪、器官失常的特殊担架旅客陈先生在其家属的护送下来到南航大连分公司值机柜台,办理前往南京的CZ6337航班乘机手续。 此时,南航大连分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患者家属出具的是大连某医院2月5日开具的乘机证明,按照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地面手册》的有关条款规定,患重病、重伤残等特殊旅客乘机时,须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可以乘机证明,且只能在48小时内有效。按规定,陈先生此时已不能登机。
图2:将担架旅客固定在客舱内。
此时离CZ6337航班起飞只有40分钟了,陈先生的家属非常着急,因为今天陈先生的家属已于南京某医院专家约定下午会诊,并确定治疗方案,若不能及时赶到南京,陈先生就会贻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造成终生遗憾。 得知此情,南航大连地服部工作人员立即上报当日公司值班领导,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与此同时南航大连分公司一方面与大连机场急救中心协调补开乘机证明,另一方面与大连机场安检部门沟通准备简便检查通道,又指派值机员专门负责陈先生及家属乘机手续的办理。时间在无情地飞驶,离飞机起飞的时间越来越近,陈先生的家属焦急地等待着…… 14:20,在南航大连地服部和机场急救中心及安检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补全了全部手续后的陈先生被顺利地抬上了飞机。 为了防止飞机空中颠簸,南航大连地服人员仔细固定好担架,使陈先生可以保持舒适的乘机姿势。 面对南航人周到服务和热心关怀,陈先生感动地说:“我一定要站着回来向你们道谢”! 南航提醒旅客,根据《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方可载运。”据此,南航地面服务运行手册(国内)对病残旅客的运输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其中有这样一条:“病残旅客及近期进行过外科手术,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乘机出具的乘机证明只在48小时内有效”,这是因为,在飞行途中,因气压变化,随时会危及患病旅客自身生命。 请广大旅客一定要注意乘机证明的有效期,以免错过乘机时间,最终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 摄影:刘伟
(作者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