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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补偿无统一标准 航空公司说多少是多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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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2:21: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图:一对滞留的情侣疲惫地相拥在一起等待航班的消息。摄影:实习记者倪玉星
  一部分人接受了200元的补偿,乘上迟到的厦航航班,前往福州了;紧接着,一部分人接受了300元的补偿,改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去了福州,还有45位乘客滞留在昆明,厦航安排他们乘坐今天的厦航航班。昆明机场厦门航空公司柜台里自称是站长的一位先生说:“我们已经统一赔偿300元,让他们登机,他们不上飞机我们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补偿的机会。”对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的说法,乘客们不能接受:“他们规定什么就是什么,那他们不是在执行霸王条款吗?”

乘客今日离昆 厦航不再赔偿

  昨日12时许,林女士等45位厦航MF8438航班的滞留乘客聚集在云安会都一个小院子里。林女士不停地接到家里的电话,“我女儿今天过生日,本来今天要赶回去为她过生日的,现在我回不去,女儿怪我只知道在外面忙。”在带记者来云安会都的路上,林女士就一直在电话里向女儿道歉。
  “厦航已经表示,让我们坐明天厦航的航班去福州,但是不再给我们分文补偿,因为他们已经提供了我们滞留昆明这两天的食宿。对此,我们不能接受。”韩女士等乘客纷纷表示,他们还是会乘坐今天厦航的航班前往福州,因为大家都急着回去办事,但是,他们将保留维权的权利。

坚持自己的标准 厦航赔偿很“霸王”

  “厦航处理这次航班延误的方式方法,很不妥当。既然有法律我们就要遵守,但是,我们希望法律不仅约束我们乘客,也应该约束航空公司。”乘客韩女士说。他们从网上查阅到国家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的文件,《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乘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应该怎样给予乘客补偿提出了指导意见。在与厦航的交涉中,韩女士等乘客出示了这些文件规定,但厦航工作人员依然坚持厦航自己制定的补偿标准,令众乘客感到不满。
  某航空公司昆明营业部的主管介绍,这是因为如果按照票价的百分比来补偿,打折票太多,难以定出统一的标准。该主管坦言:“我们不遵照国家民航局的文件处理,因为那只是一个指导意见,国家民航局为什么只敢叫它指导意见呢?因为他们也定不出一个大家认可的标准。”
  记者走访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简称“上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等航空公司设在昆明的营业部。只有国航说,如果是非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该公司会按照国家民航局的文件《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乘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其他大多数航空公司都表示,他们都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有的是100元—200元。延误时间达8小时以上,会补偿300元。
  “航空公司自定标准,这就造成航空公司说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形成了霸王条款,就像人们常说的:店大欺客。这在民航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一位乘客说。采访中,那位主管还称,厦航在处理这件事上做得算可以了。

“16时20分登机”显然是个谎言

  厦航MF8438航班,原本是25日上午8时30分从福州飞往昆明,12时20分再从昆明返航飞福州。但根据厦航的说法,这班航班,在24日就因为天气原因迫降南京,25日上午10时才从南京飞往杭州,14时58分从杭州飞往福州。
  “大家仔细想一下,25日下午3点左右,飞机还在杭州,但在昆明国际机场的厦航工作人员却说航班到16时20分可以登机,也就是说这架飞机要在1小时22分内,从杭州飞福州,再从福州飞昆明,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乘客张先生认为,厦航工作人员明明可以在25日上午就通知这159名乘客,航班可能要延误数小时,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并减少损失,但实际情况确是大部分人来了机场,才知道飞机延误,而且还给了个明知是不可能的登机时间,让大家又等了4个小时,“他们不但欺骗我们,还在愚弄我们,一个航班通知了3个延误时间。”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厦航第一次给出的16时20分登机是不可能。到了16时左右,一百多名旅客又被告知航班被延误到18时15分,然而事情还没结束,航班后来又一次被通知:延误到19时55分,但实际直到20时23分才起飞。因为被数次延误,159名乘客中有三分之二,以拒绝登机来表示对厦航的抗议。
  “最开始和我们说是天气原因,后来才说是他们内部调度出问题。”乘客张先生说,由于航班一再延误,他又有急事,只能先从昆明飞到广州,再从广州飞到福州,厦航给的补偿是300元和退票,“这显然是不能弥补我的损失的”。
  厦门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昆明那边的工作人员知道飞机3点还在杭州的话,是不可能通知飞机4点就可以起飞的。”对于数次通知飞机延误时间,该负责人表示,一般工作人员要根据航班飞控中心给出的飞机起飞时间,算出到达的大概时间,再进行通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一些工作人员不严谨造成的,但具体原因还不清楚。

坚持维护权益 只因“态度太差”

  韩女士气愤地说,25日与厦航谈判时,从17时许,乘客们就要求航空公司安排晚餐,但厦航的负责人一直不作表示,直到22时过后,一位乘客出现低血糖症状晕倒,厦航人员才送来饭。而谈判一直谈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多,航空公司才安排车将乘客送到云安会都。
  昨日他们被告知获赔每人300元上飞机,不上飞机者自愿放弃这个权利,此外厦航不会做出任何赔偿。乘客们看起来都很疲惫,他们说,留下来并不是要求航空公司给多少赔偿,“航班延误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应该在广播里通知乘客,他们不但不通知态度还很差。”他们现在要求航空公司给个明确的答复,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便可以很快解决。虽然已经改签了今天的航班,但是,乘客们都很担心上了飞机之后,是不是还有权利追偿航班延误造成的损失。

律师观点

回家后仍有权追偿

  对于乘客的疑问,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说,如果航班延误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给乘客带来的所有损失,乘客回家后仍有权追偿。根据现行法律,将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引起的航班延误,认定为由航空公司自己所造成。对此,航空公司应承担责任。
  虽然,之前厦门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向乘客承认是内部调度问题造成的,而昨日乘客再次追问时,厦门航空公司的“站长”向林女士解释,“主要是天气原因”。航空公司似乎习惯了以“天气原因”来解释航班延误,这也正是乘客所不能接受的。伍开国律师表示,如果是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但是,航空公司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告知乘客航班延误的具体情况。如果确是因为航空公司调度造成了航班延误,那么航空公司有义务安排乘客尽快改乘其它航班,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并且,乘客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因航班延误造成的所有间接损失。
  对此民航局计划,今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将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但是,伍开国律师说,尽管因飞机延误导致乘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但仍然没有听说将有相关的法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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