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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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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22:02: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03-17 《山西晚报》 记者岳威  今(17)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山西省已经公布《山西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死亡40人及以上或民用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以上等情况,被列为Ⅰ级(特别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我省将发布红色警报。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包括民航飞机、飞艇等。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民用航空器事故预警级被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在山西省内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时,山西省指挥部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响应,并按程度发布红、橙、黄、蓝预警。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时,首要任务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立即组织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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