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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和诉讼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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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2:54: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托运行李发生损失或延误的,如有索赔要求,有权提出索赔的人应当在发现损失后向本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行李查询部门书面提出异议。至迟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旅客未能按规定时限提出索赔要求的,不能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诉讼。fficeffice" />

本公司不受理旅客本人以外的其他人的索赔,除非索赔人已取得旅客本人签名的授权书。

行李索赔可在行李的始发站、目的站办理。但是,始发站在办理赔偿时,必须得到目的站授权或证实并确信在目的站未做赔偿,方可办理。旅客如对本公司的赔偿有不同意见,可在受理点、办理地点或本公司法定所在地点提出诉讼。

关于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应从飞机到达目的地点之日起,或从飞机应当到达目的地点之日起,或从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否则就丧失任何损失的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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