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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还款10月1日起将被禁止乘飞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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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2:36: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10-01 山东商报

 新华社10月1日电 欠款的“老赖”,今后出行如果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根据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将被禁止,发现其财产将扣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月通过的该司法解释,那些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在进行高消费时将面临法律的禁止。
  根据规定,被禁止“高消费”后,自然人不得有乘飞机、坐列车软卧等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被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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